1.概念
以下是我摘抄再加上个人理解的
- PO:POJO,在阿里开发手册中是 DO/DTO/BO/VO 的统称,且禁止命名成 xxxPOJO。
- DO:Domain Object,领域对象,对应数据库中一张表结构。
- DTO:Data Transfer Object,用于在展示层和业务层之间传输数据。
- VO:View Object,视图对象,按照前端需要展示的数据封装起来,在展示层返回。
- Entity:实体类,和DO作用一致,对应数据表中的一张表结构。
2.实例
假如数据库中一张用户表User,字段包括id、name、age。
项目中来表示实体类时,既可以用DO,也可以使用Entity。创建domain或者entity包,包含实体类User,变量就是id,name,age。
某个业务中,从前端传过来的数据就需要用DTO接收,因为一个实体类有可能不能包含传来的所有数据。例如,将性别为女的暂时存储到数据库中,前端传来的数据除了以上字段,还包含sex,就可以新建一个UserDto来接收数据。
假设前端页面只需要展示姓名和年龄,此时实体类DO或者Entity就无法满足,新建一个UserVo来封装数据。
3.总结
当然,这只是一般项目开发的应用分层,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每个公司,甚至不同的项目组都有自己的项目架构,需要因时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