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java.lang.Object类
1.Object类是所有Java类的根父类
2.如果在类的声明中未使用extends关键字指明其父类,则默认父类为java.lang.Object类
3.Object类中的功能(属性、方法)就具有通用性。
属性:无
方法,equals()/ tostring()/getClass()/hashCode()/ clone()/ finalize()
wait()、notify()、notifyA11()
4. Object类只声明了一个空参的构造器
二,==:运算符
1.可以使用在基本数据类型变量和引用数据类型变量中I
2.如果比较的是基本数据类型变量;比较两个变量保存的数据是否相等。(不一定类型要相同)如果比较的是引用数据类型变量;比较两个对象的地址值是否相同。即两个引用是否指向同一个对象实体。
三、equals()方法的使用
1. 是一个方法,而非运算符
2.只能适用于引用数据类型
3. Object类中equals()的定义:
public boolean equals(Object obj){
return(this == obj);
}
说明,Object类中定义的equals()和==的作用是相同的,比较两个对象的地址值是否相同。即两个引用是否指
4. 像String、Date、File、包装类等都重写了Object类中的equals()方法。重写以后,比较的不是两个引用的地址是否相同,而是比较两个对象的“实体内容”是否相同。
5. 通常情况下,我们自定义的类如果使用equals()的话,也通常是比较两个对象的“实体内容”是否相同。那么,我们
就需要对Object类中的equals()进行重写 。
//对equals进行重写
public boolean equals(Object obj) {
if(this==obj) {
return true;
}
if(obj instanceof Order) {
Order order=(Order)obj;
return this.id==order.id&&this.name.equals(order.name);
}
return fals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