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来源:对外直接投资公报
2、时间区间:2003-2020年
3、指标:分19个行业对外直接投资流量
4、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5、指标解释:
对外直接投资是对外间接投资的对称,指的是一国国际直接投资的流出,即投资者直接在外国举办并经营企业而进行的投资。对外直接投资可分为:
(1)参加资本,只参加少量的投资,不参与经营,必要时也派遣技术人员和顾问担任指导。
(2)开办合资企业。由双方共同投资并派遣拥有代表权的人员参加经营。一些发展中国家为了保障本国利益,对合资企业中的外资比例都有立法限制。
(3)收买现有企业。
(4)开设子公司(或分店),由总公司出资,根据当地法律开设独立经营企业。对外直接投资一般表现为,投资者输出资本,直接在国外开办工厂,设立分店,或收买当地原有企业,或与当地政府、团体、私人企业合作,而取得各种直接经营企业的权利。对外直接投资有利于被投资国解决资金困难、引进先进技术、扩展出口贸易、增加就业机会,因而被广为接受。
世界各国为促进本国经济发展,大都采取开放政策以吸收国外直接投资,同时注意制定相应的政策法律,保护民族权益。
下载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