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继承
2.1 Java继承
2.1.1 继承的概念
继承的本质是对某一批类的抽象
extends的意思是"扩展"。子类是父类的扩展
Java中类只有单继承,没有多继承
继承是类和类之间的关系
继承就是子类继承父类的特征和行为,使得子类对象(实例)具有父类的实例域和方法,或子类从父类继承方法,使得子类具有父类相同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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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类又称基类,子类又称派生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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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人,学生,老师。学生和老师都属于人,那么子类则为学生老师,父类则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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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类会继承父类的特征,例如人都有五官,老师和学生也都有五官,就相当于老师和学生继承了人的特征
**子类继承父类,使用关键字extends来表示 **
- 语法: public class 子类 extends 父类{}
子类会继承父类的除私有意外的方法和属性,私有的属性和方法无法继承
2.1.2 代码演示
父类 Person
public class Person {
String name;
int age;
public void say(){
System.out.println("我叫:"+name);
System.out.println("年龄:"+age);
}
}
子类 Student
public class Student extends Person{
}
main方法运行类
public class Application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Student stu=new Student();
//Student类中没有任何属性和方法,但仍然能调用
//因为Student类继承了Person类中所有公共的属性和方法
stu.name="巧克力";
stu.age=17;
stu.say();
}
}
在 idea 中使用 Ctrl+H 则会显示继承关系
2.1.3 继承的特性
- **子类可以用于父类非 private 的属性和方法 **
- 子类可以拥有自己的属性和方法,即子类可以对父类进行扩展。
- 子类可以用自己的方式实现父类的方法。
- 子类不可继承父类的构造函数
- 子类与父类不在一个包中,使用默认访问权限的成员,不可继承
- Java不支持多继承,但支持多重继承
2.1.4 Object 类
- 事实上,所有的类都直接或间接地继承Object类
- 不会显示extends,但是会默认继承Object类
- 所有的对象都继承Objcet类的方法
Object常用的方法
方法 | 说明 |
---|---|
toString() | 返回当前对象本身的有关信息,返回字符串 |
boolean equals() | 比较两个对象,若是,则返回true |
Object clone() | 生成当前对象的一个副本,并返回 |
int hashCode() | 返回该对象的哈希代码值 |
getClass() | 获取当前对象所属的类信息,返回Class对象,即运行时类 |
2.1.5 Super关键字
1. 当继承类当中,子类和父类的属性或方法名称相同时,用于子类调用父类当中的属性和方法
2. super 能出现在实例方法和构造方法中。
3. super 不能出现在静态方法中
super的语法为 super. 和 super()
1. super.
- 用于子类调用父类当中的属性或方法
- 语法 : super.父类属性
2. super()
- 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必须位于构造方法的第一行
- super() 只能出现在子类的构造方法中
- super() 和 this() 不能同时调用
- 一般会自动隐藏在子类构造方法当中,不需要手动调用
Super关键字演示
父类 Person
public class Person {
String name="父类名字";
public Person(){
System.out.println("我是父类构造方法");
}
}
子类 Student
public class Student extends Person{
String name="子类名字";
//super.
public void say(){
//this指当前类的属性
System.out.println("我是"+this.name);
//super指父类的属性
System.out.println("我是"+super.name);
}
//super()
public Student(){
//隐藏代码,一般不需要调用,这里为了方便演示
super();
System.out.println("我是子类构造");
}
}
main方法运行类
public class Application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System.out.println("调用构造方法:");
Student stu=new Student();
System.out.println("调用属性");
stu.say();
}
}
2.1.6 方法的重写
概念
1. 方法的重写需要有继承关系
2. 只能是子类重写父类的方法
3. 重写需要是非静态方法
4. 参数列表必须相同
5. 修饰符: 范围可以扩大,但不能缩小
6. 抛出的异常: 范围,可以被缩小,但不能扩大
为什么要重写方法:
1. 父类的功能,子类不一定需要,或者不一定满足
indea 重写方法快捷键: Alt+Insert -->override
2.1.7 方法的重写演示
父类 Person
public class Person {
public void say(){
System.out.println("我是Person父类方法");
}
}
子类 Student
public class Student extends Person {
//重写父类say()方法
public void say(){
System.out.println("我是Student子类方法");
}
}
main方法运行类
public class Application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Person stu=new Student();
Person per=new Person();
//子类重写了父类的方法
stu.say();
per.say();
}
}
上面的stu属于Person类型,但他运行的却是Student类中的say()方法
这是由于在编译阶段,只是检查参数的引用类型。然而在运行时,Java 虚拟机(JVM)指定对象的类型并且运行该对象的方法。因此在上面的例子中,之所以能编译成功,是因为 Student 类中存在 say()方法,然而运行时,运行的是特定对象的方法
2.1.8 方法的重载和方法重写的区别
位置 | 方法名 | 参数表 | 返回值 | 访问修饰符 | |
---|---|---|---|---|---|
方法重载 | 同类 | 相同 | 不相同 | 无关 | 无关 |
方法重写 | 子类 | 相同 | 相同 | 相同或是其子类(返回值类型小于父类) | 不能比父类访问权限小 |
2.1.9 继承关系中的构造方法
1. 一个类的构造方法在如下两种情况下总会被执行
- 创建该类的对象
- 创建该类的子类的对象(子类的实例化)
2. 创建子类的对象时,会优先执行父类的构造方法,然后再执行子类的构造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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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子类中,没有使用super关键字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也没有使用this关键字调用自身的构造方法,则系统会默认先调用父类的无参构造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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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子类使用 super 关键字调用父类的带参构造方法,则先执行父类的构造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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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造方法中 super()和this()都只能存在在构造方法的第一行,所以两个不能同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