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性房地产概述
一、定义:用于收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者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
二、范围:
属于 | 不属于 | ||
土地所有权 | 已出租的土地所有权 | 计划但未出租的土地所有权 | |
持有并准备增值转让的土地所有权(实务罕见) | |||
建筑物 | 已出租的建筑物 | 租入再转租的建筑物 | |
空置建筑物或在建建筑物(+书面决议+短期不变化) | 自用房地产 | ||
其中,空置建筑物: 1.新购入 2.自行建造 3.开发完工未使用 4.不经营已整理 | 存货房地产 | ||
建筑物出租+相关辅助服务——>投资性房地产 整体中的一部分,属于租金或资本增值的部分+可以单独计量出售——>投资性房地产 |
三、确认:
1.符合定义
2.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3.成本可靠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