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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发票电子化改革(金税四期)办公室》
为全面做好我省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以下简称“数电票”) 开票上线纳税服务、系统运维、宣传辅导、风险防控、应急处置等相关工作,确保数电票开票上线稳妥有序推进,省局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纳税人开票工作方案》《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推行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纳税服务方案》《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推行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运维保障方案》《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推行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风险防控方案》《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推行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宣传方案》及《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推行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应急处置方案》等 6 个方案。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
自2022年10月28日起。在四川省的部分纳税人中试点使用数电票。试点纳税人范围为:2022年10月28日前设立登记的已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纳税人;2022年10月28日起新设立登记的需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纳税人。
按照有关规定不使用网络办税或不具备网络条件的纳税人暂不纳入试点范围。
1、具体试点纳税人由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确定。
2、试点纳税人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和接收数电票。
试点纳税人进行实名认证后,通过四川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sichuan.chinatax.gov.cn)进入电子发票服务平台。
3、数电票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等与现有纸质发票相同。其中,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数电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等与现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同;带有“普通发票”字样的数电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等与现有普通发票相同。
2.1、概念:所谓“数电”发票,就是指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是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全新发票,不以纸质形式存在、不用介质支撑、不需申请领用,而是将纸质发票的票面信息全面数字化,通过标签管理将多个票种集成归并为电子发票单一票种,实现全国统一赋码,系统智能赋予发票开具金额总额度,设立税务数字账户实现发票自动流转交付和数据归集。
2.2、两去两化两制:
去介质:纳税人不再需要预先领取专用税控设备,通过网络可信身份等新技术手段,摆脱专用算法和特定硬件束缚,实现“认盘改认人”。
去版式:“数电”发票可以选择以数据电文形式(XML)交付,破除PDF、OFD等特定版式要求,降低发票使用成本,提升纳税人用票的便利度和获得感。
“数电”发票票样根据不同业务进行差异化展示,为纳税人提供更优质的可视化展示。
标签化:通过标签实现了对电子发票功能、状态、用途的具体分类。一是改变当前多个发票票种的现状;二是实时标识发票流转中的
各类状态。
要素化:发票要素是发票记载的具体内容,是构成电子发票信息的基本数据项。
授信制:依托动态“信用+风险”的体系,结合纳税人生产经营、开票和申报行为,自动为纳税人赋予发票开具金额总额度并动态调整,实现“以系统授信为主,人工调整为辅”的授信制管理。
赋码制:电票平台在发票开具时自动赋予每张发票唯一编码的赋码机制。
试点地区:广东(不含深圳)、上海、内蒙古、四川、厦门、青岛、天津、重庆、陕西、大连(10个地区上线);2023年3月:吉林、福建、河南、宁波、深圳、云南(6个);2023年4月:浙江、海南、山西、辽宁、江苏、江西、广西、甘肃(8个);2023年5月:北京、河北、湖北、新疆、黑龙江(5个);2023年6月:安徽、山东、湖南、贵州、西藏、宁夏、青海(7个),计划在2023年6月前完成全国36个地区的推广。
4.1、概述:乐企(Natural System),是指国家税务总局向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税务系统与企业自有信息系统直连的方式,提供规则开放、标准统一的数字化电子发票等涉税服务(以下简称“乐企服务”)的平台。为纳税人提供各种能力例如发票开具能力、发票查验能力、发票勾选确认能力等。
乐企自用(Natural System Connection for Self-use,“NSCS”),是指企业自有信息系统提供的乐企服务仅适用于本单位及下属单位,且不 以获取经济利益为主要目的。下属单位包括集团企业成员单位、股权控制单位等。
4.2、服务对象:乐企服务对象涉及直连单位和使用单位两类。
直连单位是指乐企自用所有者,即主要责任单位,应为总分支机构的总公司、集团企业总部、具备股权控制关系的实际控制单位等。
使用单位是指通过乐企自用使用相关乐企服务的使用者,应为总分支机构的总分公司、集团企业总部及其下属成员企业、与直连单位具备股权控制关系的关联企业等。
4.3、单位职责:直连单位和使用单位分别承担以下职责:
直连单位负责对接乐企平台,邀请或授权使用单位接入乐企平台并及时维护与使用单位的关联关系台账;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承担平台内相关数据的安全责任,对乐企自用的运营及使用单位的日常涉税行为进行监管,并及时报送相关涉税数据。直连单位可授权其关联企业建设、管理平台,也可授权不具关联关系的第三方企业为其建设平台。直连单位应做好变更事项报送、版本更新、资格延续、终止管理等相关维护保障工作。
使用单位应当接受直连单位按照税务机关要求实施监管,并按税务机关要求上传相关涉税数据。
5.1、直连单位接入条件
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5.1.1、已纳入数字化电子发票(以下简称“数电票”)开票试点纳税人范围;
5.1.2、纳税信用等级为A、B级;
5.1.3、本企业及同时请求成为其使用单位的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合计5000万元以上;
5.1.4、本企业及同时请求成为其使用单位的企业,发起接入请求月度前12个月累计发票开票量及受票量合计不低于5万份;
5.1.5、近三年内不存在税务机关确定的重大税收违法行为;
5.1.6、能按照税务机关要求依法提供相关涉税数据,包括但不限于使用单位身份信息、取酬账户信息、经营收入情况等,以及需要特别提供的货物流、资金流、现金流等其他涉税数据。
5.2、应当具备的技术和安全条件
5.2.1、遵守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相关规定,遵循税务机关相关管理要求,如实向税务机关报告重大变化和使用单位情况,并承担因使用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引发严重后果的连带责任;
5.2.2、有较强的信息化建设、服务、运维能力,企业自有信息系统具有软件著作权、使用权,或相关授权;
5.2.3、必须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保存数据并内嵌风险控制规则,同时向税务机关开放接口,供税务机关在线审计。
5.3、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条件
使用单位接入条件
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5.3.1、已纳入数电票开票试点纳税人范围;
5.3.2、为直连单位或与其为同一总分公司、集团企业或具备相互股权控制关系的企业;
5.3.3、纳税信用等级为A、B、M级(B、M级纳税人需要定期提供货物流、资金流、现金流的有关数据);
5.3.4、近三年内不存在税务机关确定的重大税收违法行为;
5.3.5、能配合直连单位按照税务机关要求依法提供相关涉税数据。遵循税务机关管理要求,如实向税务机关报告重大变化和使用情况。
第二章 票通乐企智慧综合应用平台简介(基础版)
试点纳税人一段时间内存在多种发票类型、多种发票申请方式、多种开票方式、多种开票类型、多个开票系统和多种收票方式,开票用票管理复杂,发票管理工作存在巨大挑战。
从企业外界政策环境来看,金税四期时代的“以数治税”精准监管模式和日益智能的税费服务体系,不断要求大型企业提高税务管理
智能化、数字化水平,为此面临着业务集中管理、经营风险管控、数据安全流转等多重挑战。
而“乐企服务”通过税务系统与企业自有信息系统直连的方式,提供了规则开放、标准统一的数字化电子发票等涉税服务,是企业涉税数据集中化、财务流程自动化、税务管理智慧化的基础设施。
根据我们对大量客户的实践,依托“乐企服务”,企业可以通过数字化发票承载业务、财务、税收的关键信息,贯穿发票开、管、收、存、用的全流程、全环节,而且能最快体验直连申报、风险预警等未来新增功能。通过“乐企服务”,企业能有效实现全面的总对总税企直连涉税数据管理中心,从而支撑建立一流财税管理体系、降低税企之间信息不对称程度。
为了满足中民燃气多业务、多场景、规模化、合规化、自动化的数电票开具需求,税局乐企提供数电票开具能力,将税局乐企开票能力中的各类规则和接口与中民燃气营收系统进行对接,有效提升数电
票开具效率。
4.1 “乐企直连”实施步骤
4.2请求接入
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符合要求的直连单位通过电子税务局中乐企平台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发起接入请求,并提交以下材料:
4.2.1 乐企直连服务接入信息表
4.2.2 乐企直连服务协议书
4.2.3 乐企直连服务网络地址备案表
4.2.4 乐企服务授权委托书
属性:票通为搭建乐企智慧综合应用平台接入乐企接口;
应用:本部署在企业机房(可源码交付)并完成与乐企接口的改造。业务系统与本地部署系统完成接入,形成企业销项票池,开票数据直接访问税局;
周期:1个月-3个月左右;
优势:系统私有化部署,数据私有化管理,开票直连税局,不需要经过三方服务器,享受票通专属售后/运维服务,降低企业自我建 设成本。
以税务总局安全代理标准完成接入验证,应用层数据库层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条例通过三级等保测评备案。
存储安全:用户隐私数据加密存储,发票文件数据灾备。
传输安全:SSL证书保全,发票传输安全通信,敏感数据加密传输。
身份验证安全:用户操作行为完成认证,多重要素身份验证。
生成安全:关键数据加密存储,区块链技术防止数据篡改,集群多副本方式存储。
审计安全:用户重要操作行为审计记录,保存周期不少于6个月。
7.1、服务时间提供 7×24 小时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响应。
7.2、服务方式包括:热线服务、上门服务、微信、QQ、官网在线、驻场服务等 。
7.3、投诉处理投诉方式:电话、现场、信函及网络等。
7.4、有效投诉的标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政策等规定,违反公司规范要求和相关文件规定。
7.5、投诉处 理时效要求:投诉处理不超过 2 个工作日。 投诉处理内容:指服务监督员依据核实内容判定投诉是否有效,并给出处理意见。
7.6、无效投诉处理:服务监督员处理无效投诉时,应耐心向顾客做好解释工作,消除顾客抱怨,使顾客满意,并及时填写《顾客投诉记录表》。服务监督服务监督部门制定年度服务监督计划。服务监督范围包括培训、热线、送修、上门和网 络等服务。 服务监督形式 包括抽查培训质量、调查顾客对培训评价、热线服务监督形式、录音监听、匿名调查、 网络服务监督形式、送修和上门服务监督形式等方面,并定期对服务问题进行处理和改进。
列举接入过程中常见的问题以及对应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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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何开具蓝字发票?
答:企业自有业务系统在开具全电蓝字发票前需提前获取开具发票的相关信息。当该业务系统接收到全电蓝字发票开具请求任务时,首先根据接口规则以及开票前获取的信息对企业开票资格、发票结余、票面信息等进行校验,校验通过后进行发票赋码,赋码成功后可上传开具的全电蓝字发票信息。
2、如何开具红字发票?
答:购/销方双方若需开具全电红字发票时,其中一方需要申请红字确认单并由对方进行确认,若在此过程中有三种情况会导致红字确认单作废:(1)对方在72小时内未确认则红字确认单作废;(2)申请方申请作废红字确认单;(3)对方不通过则红字确认单作废。若红字确认单确认通过后由销方开具全电红字发票。若销方未抵扣开具红字确认单无需确认,直接开具全电红字发票。
3、纳税人如何确定发票是否开具成功?
答:发票开具完成并上传到税务局端后,纳税人可以根据发票上传返回的“受理流水号”查询全电蓝字发票开具状态。
4、乐企平台如何使用授信额度?
答:企业在开票前需要将乐企平台的授信额度提前下载,下载后企业在开具全电蓝字发票时会对发票金额和可用授信额度进行对比,若未超出可用授信额度则在开具全电蓝字发票后扣减可使用的授信额度。
若其他平台或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授信额度不足,可将下载的授
信额度进行退回。
若该企业当月开具全电红字发票后增加其乐企平台可用授信额度。如果红字发票跨月则不增加可用授信额度。
若企业开具数电票时本地授信额度不足,并且查询税局端授信额度时返回“可用剩余额度”为0或“可用剩余额度”小于开票额度时,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申请增加当月授信额度。
5、纳税人基本信息校验不通过情况分为哪几种 ?
答:(1)开具数电票时未查询到纳税人基本信息,可能未使用开票前置获取纳税人基本信息。(2)纳税人基本信息状态不正确,当只有纳税人状态为“03(正常)”或“09(报验)”才允许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