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广西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 电子与信息赛道二信息安全管理与评估组 (赛项)实施方案)
信息安全管理与评估组 (赛项)方案:
参赛须知:
比赛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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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比赛时间及地点
大赛定于 2025 年 2 月 20 日至 3 月 20 日举办,各赛项具体比赛时间和地点详见赛项实施方案。
二、赛项设置
大赛设 33 个赛道 138 个赛项,其中中职组 25 个赛道 65 个赛项、高职组 30 个赛道 73 个赛项,各赛项有关信息见附件 。
三、奖项设置
各赛项均为团体赛,奖项设金奖、银奖、铜奖,获奖比例分别为实际参赛队伍数量的 10%、15%、25%(分别四舍五入取整数)。各赛项成绩作为选拔 2025 年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广西代表队的重要依据。
信息安全管理与评估组 (赛项)方案:
一、比赛时间
(一)报到时间:2025 年 3 月 19 日。
(二)比赛时间:2025 年 3 月 20 日—21 日。
二、比赛地点
柳州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柳州市鱼峰区文苑路 2 号。
三、比赛项目
本次比赛设立电子与信息赛道二信息安全管理与评估组(赛项),该赛项为团体赛。
四、组队要求及参赛要求
(一)组队方式及人数要求。
参赛队伍以学校为单位组队,不得跨校组队。原则上由在赛项征集阶段提交对应赛项参赛意向的学校报名参赛。每所学校报1 支参赛队,每支参赛队伍不超过 4 人,每队限报 2 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须为本校专兼职教师。所有参赛选手必须以团体形式参加完本赛项的比赛。参赛选手的资格审查通过之后原则上不得再更换。
(二)参赛选手资格。
1.参赛选手须为全日制在校生或已毕业不足 3 年的毕业生
2(毕业生须为企业职工,以报名时间为准)。高职院校(含职业本科学校)在籍学生、普通本科院校在籍高职学生可参加高职组比赛;五年制高职四、五年级学生可参加高职组比赛;“2+3”分段学制已进入高职院校就读的三年级学生可参加高职组比赛;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供参赛学校毕业证及在企业的社保缴费证明;凡在校学习期间获得过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总决赛争夺赛金奖的选手,三年内不能再参加相应赛道同一组别的比赛。
2.参赛学校须为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及医疗保险。
3.大赛执委会委托本赛项承办学校组织参赛选手资格审查。比赛选手资格审查委员会由承办校、参赛学校代表、裁判代表组成,对参赛选手进行资格审查,对指导老师、领队有关信息进行核验。大赛仲裁委员会全程监督。
(三)其他事项。
经自治区教育部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由同一法人代表登记、使用同一办学资源、使用多个校名举办同一层次不同类别学历教育的职业院校按一所学校组织报名。
参赛须知:
一、大赛人员须知
为确保大赛工作安全、有序开展,涉及大赛工作的人员应自查健康状况,一旦发现身体有不适症状,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告,并尽快就诊检查。
二、参赛队须知
(一)参赛队名称统一使用选手所在学校全称,团体赛不接受跨校组队报名。
(二)参赛选手在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原则上不再更换,如备赛过程中,选手因身患疾病或不可抗拒原因不能参赛,所在学校需于开赛 10 个工作日前出具书面报告并按相关参赛选手资格补充人员并接受审核。竞赛开始后,参赛队不得更换参赛选手,若有参赛队员缺席,则视为自动放弃竞赛团体名次排名。
(三)参赛队对大赛组委会发布的所有文件都要仔细阅读,确切了解大赛时间安排、评判细节等,以保证顺利参加比赛。
(四)参赛队按照大赛赛程安排,凭有效身份证件、大赛组委会颁发的参赛证参加竞赛及相关活动。
(五)参赛队将通过抽签决定比赛场地和比赛顺序。
(六)对于本规则没有规定的行为,裁判组有权作出裁决。在有争议的情况下,大赛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是最终裁决。
(七)本竞赛项目的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
三、指导教师、赛项领队须知
(一)做好赛前抽签工作,确认比赛出场顺序,协助大赛承办单位组织好本单位选手参赛。
(二)做好本单位参赛选手的业务辅导、心理疏导和思想引导工作,对参赛选手比赛过程抱以平和、包容的心态,共同维护竞赛秩序。
(三)自觉遵守竞赛规则,尊重和支持裁判工作,不随意进入比赛现场及其他禁止入内的区域,确保比赛进程的公平、公正、顺畅、高效。
(四)做好参赛队伍比赛全过程管理和出行安全教育。
四、参赛选手须知
(一)参赛选手报到后,凭身份证领取参赛证。参赛证为选手参赛的凭据。参赛选手一经确认,中途不得任意更换,否则以作弊论处,其所在参赛队不得参与团体奖项的排名。
(二)参赛选手应持参赛有效证件,按竞赛顺序、项目场次和竞赛时间,提前 30 分钟到各考核项目指定地点接受检录等。
(三)检录后的选手,应在工作人员的引进下,提前 15 分钟到达竞赛现场,从竞赛计时开始,比赛开始 15 分钟后,选手未到即取消该项目的参赛资格。
(四)参赛选手进入赛场,应佩戴参赛证,做到衣着整洁,符合安全生产及竞赛要求。
(五)比赛需连续进行,比赛一旦计时开始不能无故终止比赛。比赛过程中,参赛选手必须严格遵守竞赛纪律,并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若比赛过程中出现设备问题,由裁判长视具体情况做出裁决,并现场记录予以加时。
(六)参赛选手应认真阅读各项目竞赛操作须知,自觉遵守赛场纪律,按竞赛规则、项目与赛场要求进行竞赛,没有事先报备和允许,不得携带任何书面或电子资料、U 盘、手机等通讯设备进入赛场,不得有任何舞弊行为,否则视情节轻重执行赛场纪律。
(七)竞赛期间,竞赛选手应服从裁判评判,若对裁判评分产生异议,不得与裁判争执、顶撞。
(八)参赛选手如提前完成项目展示,应在指定的区域等待,经裁判同意方可离开赛场。
(九)竞赛过程中如因竞赛设备或检测仪器发生故障,应及时报告裁判,不得私自处理,否则取消本场次比赛资格。
(十)竞赛过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参赛学校、选手姓名等涉及竞赛场上应该保密的信息,否则取消评分资格。
(十一)技能大赛参赛作品的版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由大赛组委会统一使用与管理。
五、申诉与仲裁的程序
(一)赛前承办校赛事组委会应向参赛队伍和工作人员公布申诉渠道、联系人、联系方式、工作地点等信息。
(二)参赛队对设施配备、比赛执裁、赛场管理、成绩评定,以及工作人员不规范行为等,可向赛项裁判长、大赛裁判委员会、大赛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三)申诉主体为参赛队领队。
(四)申诉启动时,参赛队以该赛项领队亲笔签字同意的书面报告递交材料。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时间、涉及人员、申诉依据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非书面申诉不予受理。
(五)提出申诉的时间应在比赛结束后(选手赛场比赛内容全部完成)2 小时内,超过时效不予受理。
(六)赛项裁判长在接到申诉报告后的 2 小时内组织复议,并及时将复议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诉方。申诉方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可由该赛项领队代表参赛学校递交加盖学校公章的书面报告向大赛裁判委员会提出申诉,裁判委员会在接到申诉后两日内将裁决结果告知申诉方;若申诉方对裁判委员会裁决有异议,可由参赛学校递交加盖学校公章的书面报告向大赛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大赛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七)申诉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仲裁结果;不得以任何理由采取过激行为扰乱赛场秩序;仲裁结果由申诉人签收,不能代收;如在约定时间和地点申诉人离开,视为自行放弃申诉。
(八)申诉方可随时提出放弃申诉。
(九)申诉方必须提供真实的申诉信息并严格遵守申诉程序,提出无理申诉或采取过激行为扰乱赛场秩序的应给予取消参赛成绩等处罚
比赛总结:
由于全国职业技能大赛改为世界职业技能大赛,秉承着创新发展为主,主要考察选手的 创新以及团队协作能力,主要以PPT大赛为主,当然好的项目肯定需要好的团队进行研发和打磨, 鱼影安全团队为大家开发了 很多项目 需要项目的私信博主 期待大家都可以在比赛中拿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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