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继孩子的法律程序可能因地区而异,但一般来说包括以下步骤:
1、过继人和被过继人的亲生父母需要达成过继协议,并到公证处进行公证。
2、双方需要到当地民政局或社会福利机构办理过继登记手续,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过继协议等。
3、民政局或社会福利机构会对过继关系进行审查,并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颁发过继证书,确认过继关系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