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对象只有一个格式(是在构造时给它的) 。但是,既然变量能指向不同格式的对象,
那么变量就是多态性的。也就是说一个对象只有一种形式,但一个变量却有多种不同形式。
象大多数面向对象语言一样,Java 实际上允许父类类型的引用变量指向一个子类的对
象。因此,可以说:
Employee e = new Manager()
使用变量 e 是因为,你能访问的对象部分只是 Employee 的一个部分;Manager 的特殊
部分是隐藏的。这是因为编译者应意识到,e 是一个 Employee,而不是一个Manager。因而,
下述情况是不允许的:
e.department = " Finance " ; //非法的,编译时会出错
可能有的人会不理解,为什么明明是new 的一个 Manager,却不能访问 Manager的属性
数据。原因在于编译的时候,变量e是一个 Employee的类型,编译器并不去管运行时 e 指
向的具体对象是一个 Employee 的对象,还是一个 Manager 的对象,所以它只能访问到
Employee 里面定义的属性和方法。所以说编译时看数据类型。
那么要想访问到Manager里面的 department 该怎么办呢?这就需要先对 e 进行强制类
型转换,把它还原成为Manager类型,就可以访问到Manager 里面的属性和方法了,如下:
Employee e = new Manager();
Manager m = (Manager)e;
m.department = “开发部”; //这就是合法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