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一职责原则,其核心就是控制类的粒度大小、将对象解耦、提高其内聚性;
2、开闭原则,可以通过“抽象约束、封装变化”来实现(对扩展开放(提供方),对修改关闭(使用方),遵循其他规则最终就是遵循开闭原则,所以开闭是最重要的一个原则);
3、里氏替换原则,主要阐述了有关继承的一些原则,目的其实就是减少乱用继承的行为, 提倡通过其他方式实现相同的功能(里氏替换原则通俗来讲就是:子类可以扩展父类的功能,但不能改变父类原有的功能。父类已经实现的方法相当于是一种规约,提供给所有子类,如果其中一个子类改了规约,势必影响到其他子类);
4、依赖倒置原则,降低了客户与实现模块之间的耦合, 依赖倒置原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于低层模块。二者都应该依赖于抽象。 抽象不应该依赖于细节。细节应该依赖于抽象(即注入接口,不要直接注入具体实现类)。;
5、接口隔离原则,是为了约束接口、降低类对接口的依赖性(客户端不应该依赖它不需要的接口。一个类对另一个类的依赖应该建立在最小的接口上。比如接口A有5个方法,类B使用到A的两个方法,那么A就应该拆分两个接口,其中一个接口只提供B需要的方法即可);
6、迪米特法则,要求限制软件实体之间通信的宽度和深度,核心是降低类之间的耦合。(迪米特法则又叫最少知道原则,最早是在1987年由美国Northeastern University的Ian Holland提出。通俗的来讲,就是一个类对自己依赖的类知道的越少越好。也就是说,对于被依赖的类来说,无论逻辑多么复杂,都尽量地的将逻辑封装在类的内部,对外除了提供的public方法,不对外泄漏任何信息。)迪米特法则还有一个更简单的定义:只与直接的朋友通信。首先来解释一下什么是直接的朋友:每个对象都会与其他对象有耦合关系,只要两个对象之间有耦合关系,我们就说这两个对象之间是朋友关系。耦合的方式很多,依赖、关联、组合、聚合等。其中,我们称出现成员变量、方法参数、方法返回值中的类为直接的朋友,而出现在局部变量中的类则不是直接的朋友。也就是说,陌生的类最好不要作为局部变量的形式出现在类的内部。
7、合成复用原则,合成复用原则是指:尽量先使用组合或者聚合等关联关系来实现,其次才考虑使用继承关系来实现。 通常类的复用分为继承复用和合成复用两种。
设计原则核心思想:
- 找出一个应用中可能需要变化之处,把它们独立出来,不要跟那些不要变化的代码混在一起
- 针对接口编程,而不是针对实现编程
- 为了交互对象之间的松耦合设计而努力
总体来说设计模式分为三大类:
- 创建型模式,共五种:工厂方法模式、抽象工厂模式、单例模式、建造者模式、原型模式。
- 结构型模式,共七种:适配器模式、装饰器模式、代理模式、外观模式、桥接模式、组合模式、享元模式。
- 行为型模式,共十一种:策略模式、模板方法模式、观察者模式、迭代子模式、责任链模式、命令模式、备忘录模式、状态模式、访问者模式、中介者模式、解释器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