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二、开/复工报告审批制度
当承建单位的准备/整改工作完成时,承建单位应填写《项目开工/复工报审表》,经监理工程师现场落实后,上报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出具《开工令》/《复工令》。
《项目开工/复工报审表》需要附:
1、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2、深化设计方案
3、施工方案(包含但不限于施工进度计划、单位资质、人员资质、施工工艺、流程);
3、承建单位现场项目部组织机构及联系方式(含电话及邮箱);
4、安全施工承诺书;
5、整改完成情况报告(复工报审时);
6、开工前承建单位应将设计方案、施工方案、设计图纸、施工图纸、合同复印件(主要包含设备清单)、项目章、项目组现场组织机构图(及电话、邮箱等)提交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
3.1项目管理
3.1.1承建单位项目部人员配备要求
承建单位必须设立项目经理部,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按照合同约定配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质量安全员(按施工队伍数量配备)、不少于1名专职资料员等。
3.1.2承建单位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必须取得相应等级和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软考证书(项目经理或高级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任职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
3.1.3承建单位开工准备
承建单位开工前应编制《施工方案》及《安全施工承诺书》《安全事故预案》(上报流程、救治方案)、对各施工队进行安全培训,形成书面材料,加强施工过程管理,制定质量安全和环境保护制度和措施,组织全员培训落实责任,确保本项目质量和施工安全。
3.1.4工程监理
建设单位应授权监理单位对承建单位进行全面管理、控制与协调,监理单位进行日常或不定期检查监督施工质量、安全工作,并把检查结果及整改落实情况上报建设单位。
3.1.5会议制度
3.1.5.1项目例会
为了便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建单位之间沟通情况,协调解决工程中存在的问题,定期(待定)召开项目例会会议。会议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承建单位代表参加,参会人员必须了解工程现场真实情况。会议内容:
(1)检查上次例会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成事项的原因;
(2)检查工程进度计划完成情况,分析进度滞后或提前的原因;
(3)讨论工程质量和技术方面存在的问题,明确改进措施;
(4)协调工程有关各方的分歧;
(5)其它与工程有关的事项;
(6)例会上承建单位提交上一周的《工程周报》;
(7)例会会议纪要由监理人员负责整理,各方参会人员应做好会议记录并在会后提交给监理。会议纪要力求真实、简明、扼要。参会各方需签字确认。
3.1.5.2专题讨论会
为解决项目实施中的专项问题,由监理单位主持,与专题有关各方的负责人及专业人员参加,会议不定期召开。会后各方签字确认。
3.1.5.3专家论证评审会
对于项目中的重要方案如实施方案、设计方案、变更方案等,需要召集会议邀请相关行业专家对方案进行论证。专家论证评审会由建设方组织并确定专家名单,会上形成专家意见,明确方案通过与否的结论。专家论证评审会应留档专家签到表、专家意见和专家签名。
3.2质量管理
3.2.1外场施工
- 承建单位开工报审时,应在施工方案里包含所有设计图纸、施工图纸,提交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
- 隐蔽工程隐蔽前,承建单位应指定现场施工负责人提前2小时与监理工程师联系,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查,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认的点位,监理单位对该点位工程量不予认可,并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相关责任由承建单位负责。
- 混凝土出厂检测报告必须当天随商混车一起到达浇筑现场,特殊情况次日中午前补交,第二次浇筑作业不能提供混凝土检测报告的,监理有权对该组施工进行停工处理,并按照十、承建单位服务评定与运维管理处罚。
- 施工现场负责人是指承建单位工作人员,负责管理施工现场,对施工现场安全及管理负有责任,具有现场签认权。承建单位需将各组施工现场负责人书面提交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
- 承建单位应指定各组施工现场负责人每日晚22点前,将该日工作完成情况及次日工作计划提交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次日8点前未提交的,监理有权对该组施工队进行停工处理。施工日志一次不提交的罚款100元。次日工作计划不提交一次罚款300元;
- 如遇基础浇筑完成较晚(如凌晨4点以后)的情况,次日11点前提交施工日报,日工作计划不能顺延。
- 每个点位照片要求:1张未开挖基础照片,1张含长宽尺寸及点位编号照片,1张基础深度照片,1张浇筑完毕照片,1张立杆完毕照片,共计5张照片。隐蔽工程报验需提供前4张照片,立杆需提供第5张照片。
- 承建单位日工作计划有变更的,第一时间通知监理。
- 联系不到现场施工负责人或现场施工负责人不配合监理工作的,监理有权对该组施工队进行停工处理。
- 承建单位要随时配合监理单位现场见证取样工作,样本要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监督送达检测机构。
3.2.2硬件集成
- 设备进场前应履行报验手续。要求详见六、
- 设备安装与调试完毕后需要出具《安装调试报告》,合格标准为:甲方业务人员能按照此报告完成设备的安装和系统的部署。
- 验收前需出具《自测报告》、《测试大纲》、《测试报告》,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后,择日进行三方系统测试。
- 系统初验前,应提供各类工程文档,要求详见十一、
- 系统初验后,承建单位需要进行《试运行报告》编制,需要每天提供《试运行记录》,记录故障发生时间、地点、排除过程等,如《试运行记录》缺失或不连续,则认为《试运行报告》不合格。系统试运行不少于1个月。
3.2.3应用系统开发
鉴于软件开发工程的特殊性,确保本项目软件开发能达到设计要求和招标文件要求,建议进行第三方机构测试。
3.2.3.1文档总体要求
根据GB8567-2006《计算机软件产品开发文件编制指南》中的规定,需要提供如下14种文档:
- 可行性研究报告
- 项目开发计划
- 软件需求说明书
- 数据要求说明书
- 概要设计说明书
- 详细设计说明书
- 数据库设计说明书
- 用户手册
- 操作手册
- 模块开发卷宗(此项如有)
- 测试计划
- 测试分析报告
- 开发进度月报
- 项目开发总结报告
3.2.3.2需求分析阶段
需求分析的目标是深入描述软件的功能和性能。承建单位完成需求分析后,应提交以下成果:
- 项目开发计划
- 软件需求说明书
- 软件质量保证计划
- 软件配置管理计划
- 软件(初步)确认计划
- 用户使用说明书初稿
3.2.3.3软件设计阶段
该阶段,监理将组织甲方/专家对项目开发计划、质量保证计划、配置管理计划、软件需求规格说明书、软件概要设计说明书进行评审。
承建单位完成概要设计后,应提交以下成果:
- 软件概要设计说明书
- 数据库设计说明书(此项如有)
- 用户手册
- 软件详细设计说明书
- 软件编码规范
- 集成测试计划
3.2.3.4评审内容
- 软件需求说明书评审
- 概要设计说明书评审
- 详细设计说明书评审
- 测试计划评审
- 软件编码规范评审
上述评审内容建议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3.2.3.5实施阶段监理
- 检查承建单位是否按照工程设计阶段所制定的进度计划、质量保证计划、系统设计进行开发工作;
- 检查承建单位是否按照设计中制定的规范与计划进行编码与测试;
- 检查单元测试、集成测试和确认测试是否按计划进行并有测试与修改记录;
- 监理工作方式以代码走查方式为主;
3.3进度管理
承建单位应以甘特图或网络图提交项目总体进度计划。在总体进度计划的基础上,进行WBS分解,科学、可行的制定月计划、周计划、日计划,并按照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要求按时提交各项计划。
各进度计划提交要求:
1、日计划,每晚22点前;
2、周计划,每周五12点前;
3、月计划,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12点前;
3.4安全管理
- 承建单位应建立健全项目质量保证体系、施工安全保证体系及各项规章制度,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后执行。
- 承建单位应设立专职质量安全管理部门或专职人员。
- 承建单位应自觉接受政府安全质量监督管理,接受社会团体与群众监督,妥善处理质量投诉事件。
- 承建单位必须建立解决各种质量安全隐患的预案,并针对工程特点,找出安全质量控制点,重点加强落实管理。
- 外场施工,必须摆放数量足够的反光锥筒;施工现场必须整齐搭建围挡;施工人员必须着反光衣、戴安全帽;夜间施工必须有荧光棒、指示灯;高空作业必须配安全绳;电工、焊工、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上岗证书;
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按照下列标准处罚:
- 施工工人未穿反光衣戴安全帽一次处罚1000元;
- 未按标准摆放反光锥筒,一次处罚1000元;
- 不搭建围挡、围挡搭建不整齐、用围挡盖基坑的一次处罚10000元;
- 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的一次1000元;
- 渣土不及时清理或被市政等相关部门通报批评的一次处罚10000元;
- 本项目涉及的强制检验/检测内容,承建单位应积极联系相关部门进行检验/检测,例如:混凝土试块报告、光纤、网线等线缆。
- 室内施工严禁私搭乱接、严禁烟火,违反者予以承建单位10000元处罚。
- 承建单位必须为施工人员购买保险,以保障人员施工安全。
3.5文明施工管理
-
-
- 承建单位应对现场文明施工和环境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总体策划,建立项目环境管理组织机构或设置专职人员,制定相应制度和措施。
- 承建单位应依据城市管理相关法规要求,在施工现场制作统一围挡或警示标志。围挡摆放整齐,砖土堆放有序,施工完毕及时清理施工现场。
- 施工现场应配置足够有效的消防器材和安全防护装备,应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和高压危险标志。
- 建设单位应贯彻落实绿色环保与文明施工要求,要求承建单位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好施工噪声、扬尘,减少施工扰民和对城市交通与城市环境的影响。
- 如有打架斗殴事件发生,监理单位下达《监理通知单》,承建单位进行停工整顿,并处罚承建单位10000元。
- 严禁酒后施工,有违反者一次处罚承建单位10000元。
-
4.1支付程序
按照建设合同要求承建单位达到当期工程款支付的条件后,承建单位应填报《工程款支付申请表》,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符合合同规定的,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建设单位在收到监理单位出具的工程款支付证书后方能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
4.2支付要求
工程款支付条件按照合同约定有关条款执行,其中合同中约定启动支付的前提条件为完成工程量的70%以上。
1.《工程款支付申请表》需附以下材料:
- 合同条款复印件
- 完成工程量总表
- 完成工程量明细表
- 工程建设完成报告
- 工程审计报告
注:工程款支付最终结果以审计为准。
2.服务费及工程量计算方法
- 服务费支付按照合同规定执行;
- 工程量计算,必须以监理方和承建方(隐蔽工程与钢结构施工)签字确认的书面材料为唯一依据。
- 外场每周工作量依据承建单位施工日报和监理文档统计得出,月工程量依据周工程量完成情况得出,年工程量依据月工程量完成情况得出;
- 内场工作量依据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签认的功能模块完成情况得出,并提供单元测试和集成测试、系统测试报告。
- 视频监控应用系统工程量计算指标:监控点位能正常稳定(大于90天)回传图像到平台,且图像清晰无卡顿、无抖动、无干扰,相机分辨率和画面分辨率。同时平台应用系统各功能均能正常实现并满足建设单位业务要求,则视为合格。
- 指挥中心建设工程量计算指标:招标文件中所列子系统、功能模块均能实现,则视为合格。
- 会议中心升级改造服务工程量计算指标:招标文件中所列子系统、功能模块均能实现,施工工艺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则视为合格;
4.3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承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提交竣工结算相关资料,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建设单位汇总各项数据形成竣工结算报告。
5.1变更程序
如因发现实际情况与设计、计划、合同存在不符因素,确需进行变更时,由承建单位提出变更申请表并附上变更方案、变更预算表和用户意见等,经承建单位陈述理由、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审查核实、建设单位批准后方能实施变更。
5.2变更要求
1、变更所需用户意见应包括用户单位的变更需求说明函和对变更的意见函。涉及重大变更应召开专家论证评审会,以专家意见作为变更审批的依据之一;
2、设备发生变更的,需提供设备生产厂商说明函;
3、不接受负偏离的变更请求;
4、变更总额不能超过项目合同额的10%;
如果因承建单位问题造成的建设内容缺漏、项目质量不符、工期延长、项目费用增加等不属于变更范畴,由承建单位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相应的经济处罚。
1、为确保工程质量,所有硬件设备应直接从厂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处采购。
2、进行到货验收时,承建单位应提前2天通知监理工程师到货内容、数量、品牌、规格型号、SN码Excel表(发货前提供到监理单位)、产地、报关证明、物流单、到货地点,并提交《工程材料/设备/配件报审表》,并提供货物的正品证明、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装箱清单和质保承诺等作为《工程材料/设备/配件报审表》附件。如果不能按时到货,按合同的有关违约条款处理。
3、对未经三方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设备/配件,监理人员拒绝签署到货验收文件,问题严重的监理可签发《监理通知单》。未通过到货验收的工程材料/设备/配件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承建单位擅自将其安装的,承建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7.1承建单位
1、每个工作日结束后应向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提交施工日志,说明当日工作情况。每日报告时间节点参见3.2.1节。
2、每周项目例会前应向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提交《工程周报》及《周工程量统计表》,汇报工程质量情况、进度情况、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及问题解决方案等,说明下周工作计划。
3、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17:00前以光盘的形式向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提供当月所有完成点位的照片资料。
4、对于工程中需要进行正式沟通和答复的事宜,应通过《工作联系单》的方式书面提交相关单位(同时抄送另一方,例如:承建单位向监理单位发出工作联系单,同时需要抄送建设单位),相关单位也应采取同样的方式进行答复。工作联系单必须签章并以书面方式发送、存档。
7.2监理单位
1、每个工作日结束后应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日志,说明当日监理工作情况。
2、每月底前,监理方提交《监理月报》,向建设单位通报工程进展情况及工程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3、项目竣工后,监理方提交《监理总结报告》。
4、监理单位对于工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需要协调的事宜,通过监理工作联系单和监理通知单的方式提交相关单位。
7.3汇报方式
1、以电子邮件方式汇报(非涉密内容);
2、建设单位专用邮箱:
3、监理单位专用邮箱:
1、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理单位有权对承建单位的施工质量进行监督和管理。
2、监理工程师在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巡视和检查时发现的质量缺陷可口头向承建单位下达整改指令。质量问题严重的可书面下达《监理通知单》,要求承建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完毕后由监理工程师检查整改结果。
3、如承建单位不及时整改,情节严重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报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发出《监理通知单》,建设单位根据监理通知单的意见可对承建单位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
4、监理人员发现施工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时,总监理工程师可下达《项目部分暂停指令》,要求停工整改。整改后由承建单位提交《工程复工报审表》,经复查合格后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复工指令》。总监理工程师应将停工令及复工令事先向建设单位报告。
承建单位完成建设合同中规定的建设内容后,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向监理单位提交验收申请表并附上验收相关资料,监理单位在确定资料齐全,现场具备验收条件的情况下,监理单位协助建设单位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和专家进行工程验收。
工程验收包括初验和终验。经验收评审不通过的,承建单位应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重新申请验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进行分项验收和单项验收。
1、承建单位服务评定与运维管理,时效从进场之日起至项目服务期结束。
2、评定与考核采取扣分制,承建单位满分为10分,10分扣完,建设单位有权拒付当年应付款。
3、分数与款项关系:1分=¥10000.00;
4、评定与考核标准:
- 建设期间被市政府及有关单位部门通报批评的扣1分;
- 建设期间被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责令停工整顿的扣1分;
- 承建单位工人酒后施工、打架斗殴的扣1分;
- 室内施工私搭乱接、吸烟的扣1分;
- 经监理三次催促不提交项目文档的扣0.5分;
- 承建单位施工现场没有管理人员(不含施工队负责人)的扣0.5分;
- 承建单位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连续3次不接电话又同时没回短信说明原因的扣0.5分;
- 提升建设单位形象、本项目形象的施工组,经媒体报道或市民反映或政府有关部门表扬的,奖励1分;
- 施工(含文档)比较规范、有创新工艺/流程、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率而使工期提前,经监理单位提议、建设单位审核后,奖励1分至5分;
- 工期延期6个月以上,且无客观因素的扣5分;
- 经有关政府部门协调创造好施工条件的而施工不积极导致延期的扣5分;
- 系统功能/性能不能达到建设单位要求而超过一个月不能解决或改进的扣3分;
- 系统故障(含前端设备)30分钟不能响应、2小时不能到达现场、24小时不能排除故障或提供应急预案的扣1分;
- 不配合监理工作或不按监理要求整改的,每次扣0.5分;
- 承建单位未给施工人员购买保险的扣3分;
- 其他条款与十、节冲突的,以十、节评定/考核标准为准;
1、各单位应指派资料员负责本项目相关文档的管理工作,并要求资料员保持稳定。
2、承建单位提交给建设单位的所有文档均应在监理单位备案。
3、项目正式文档应保存书面原件和电子介质文件各一份。涉及多方的文件应一式多份,各自留存。
4、本项目文件应采用监理推荐的文本格式,没有统一要求的文件格式,格式自拟。
5、各方应采用监理推荐的电子文档命名规则对文件进行命名。规则详见附件1。
6、各方应采用监理推荐的电子文档编号规则对文件进行编号。规则详见附件2。
7、各单位应严格保守项目相关信息,保证项目信息不外泄露。
8、项目结束后承建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将项目文档移交给建设单位。项目文档详见附件3。
9、严格履行往来文档的签收手续,建设单位、承建单位和监理单位应指定专人签收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