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三在自己的家乡的省会城市经营着一家游戏公司,这家公司是和自己的朋友一起创办的工作室,两人之前在学校时是大学室友,当时是因为一次下课作业,两人分在一组,完成了一个小的游戏程序,但是,这一配合不要紧,两人居然在专业见解上,一见如故,做出的游戏程序在班里一时小有名气,所以大学一毕业,两人一起创立班里动作室。
创办工作室的少不了logo,两人就找了个大学朋友,帮忙设计了logo。
但是没想到自己这小小工作室的logo居然还被人给盯上了。张三一次在外面吃饭时,路边有人在发传单,张三随手接了一张,不接不要紧,张三发现该机构所用的logo与自己工作室logo像是“孪生姐妹”,不仅是配色,连整体风格都十分相似,只是涉事商标在图形上选择了与自己圆形相似的椭圆形。
张三立刻回去和自己的朋友讨论这件事。两人合计了下,直接将该涉事公司告上了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