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中的变量可以分为成员变量(全局变量)和局部变量。成员变量按调用方式可以分为实例属性和类属性。局部变量包括形参,方法中定义的变量,代码块中定义的变量。直接在类中声明的变量叫成员变量(又称全局变量)。如果未对成员变量设置初始值,则系统会根据成员变量的类型自动分配初始值:int分配初始值0、boolean分配初始值false,而自定义类型则分配初始值null。成员变量定义后,其作用域是其所在的整个类。成员变量的定义没有先后顺序,但是最好将成员变量的定义集中在类的顶部。
局部变量的作用域范围从定义的位置开始到其所在语句块结束。如果局部变量的名字与全局变量的名字相同,则在局部变量的作用范围内全局变量被隐藏,即这个全局变量在同名局部变量所在方法内暂时失效。
如果在局部变量的作用域范围内访问该成员变量,则必须使用关键字this来引用成员变量。
局部变量在使用以前必须显式初始化或赋值,局部变量没有默认值。
声明局部变量时,数据类型前除final外不允许有其他关键字,即其定义格式为: [final] 数据类型 变量名 = 初始值;
public void print()
{
int jdk=1;//局部变量作用范围从定义处开始到代码片结束,局部变量没有初始值
double top=10;
System.out.println(jdk);
System.out.println(this.top);//在其他方法里使用的全局变量可以先使用后定义
System.out.println(top);//当全局变量跟局部变量重名,在局部变量范围内局部变量起效而全局不起效。
System.out.println(this.top);//真要用全局得加this. 并且this不能用在静态代码块或方法中.在静态方法中可以使用创建对象的方式调用全局变量
}
static double top;//全局变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