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与类的关系宏观上分为三大类:继承、关联和依赖。
- 从类之间关系的强弱程度来分,关联表示类之间的很强的关系;依赖表示类之间的较弱的关系;
- 从类之间关系的时间角度来分,关联表示类之间的“持久”关系,这种关系一般表示一种重要的业务之间的关系,需要保存的,或者说需要“持久化”的,或者说需要保存到数据库中的。
- 设计类之间的关系是遵循的原则:首先判断类之间是否是一种“关联”关系,若不是再判断是否是“依赖关系”,一般情况下若不是关联,就是依赖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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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赖一般情况下是以下几种情况之一:a、ClassA中某个方法的参数类型是ClassB;这种情况成为耦合;b、ClassA中某个方法的参数类型是ClassB的一个属性;这种情况成为紧耦合;c、ClassA中某个方法的实现实例化ClassB;d、ClassA中某个方法的返回值的类型是ClassB;如果出现了上述四种情况之一,两个类很有可能就是“依赖”关系。
- 依赖关系(Dependency):是类与类之间的连接,依赖总是单向的。依赖关系代表一个类依赖于另一个类的定义。
- 关联是一种结构关系,说明一个事物的对象与另一个事物的对象相联系。给定一个连接两各类的关联,可以从一个类的对象导航到另一个类的对象。
关联可以有方向,即导航。一般不作说明的时候,导航是双向的,不需要在线上标出箭头。大部分情况下导航是单向的,可以加一个箭头表示。关联在代码中一般表示为属性(成员变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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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lic class A{
- private B b;
- }
如果B也关联到A,那么它们就是双向的关联。
- public class B{
- private A a;
- }
关联包括---聚合和组合:组合比聚合更强,人组成班叫聚合,人各个部位组合成了人;人的各部位不能独立存在(组合较强),但是一个班了可以少了个人(聚合较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