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下,数据作为第五大生产要素不仅可以用于帮助企业生产、决策、创新、降低试错成本,也可以提升社会效益,重塑价值流向,促进供需对接,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和质量、发现和解决社会问题等。同时,中央也强调要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提出引导培育大数据交易市场,依法合规开展数据交易。
数据能够产生价值、获得收益,然而作为数据的生产者的我们大多都没有发挥数据的价值,没有从中获得相应的收益。既然我们不能够主动发挥数据价值获得收益,那么我们能否将自身权属的数据交由他人打理,被动地发挥数据价值从而获得投资回报?
众所周知,我们可以在银行存钱,银行也可以帮我们理财,放贷收息。那么我们是否也可以将我们的数据交由“数据银行”来帮存储、打理和投资理财?
据此,我认为是否可以推出区域性或者全域性的“数据银行”,充分发挥数据价值,促进全民参与数据交易。在“数据银行”中,作为企业、个体工商户及个人用户可以将自己权属的数据存储在统一的数据银行【平台】,结合区块链等信息化技术手段,解决隐私问题,通过建立统一的市场制度来管理和监管数据交易合规性。履行数据银行职能,做好数据存储,深挖数据价值,通过授权将制定数据提供给第三方运营,获得投资收益。在数据银行中,储户只需要将自身权属的数据存储在数据银行,只要有人或者第三方调用或者查看,都需要支付相应的流量/费用,费用按照比例分给数据存储和加工方即“数据银行”、数据提供方即数据储户。
以上仅为个人观点。
构建区域/全域“数据银行”,充分发挥数据价值
于 2024-03-01 12:00:50 首次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