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要鍵、每一個唯一限制、以及每一個唯一索引,必須包含表格所有的分割直欄 (直欄可能以任何順序出現)。
2
不支援分割鍵直欄值的更新作業。
3
外來鍵用 ON DELETE SET NULL 定義時,無法包含任何可為 NULL 的分割鍵直欄。這是原因碼 2 的一個特殊例子,因為定義這樣的一個限制會使其嘗試去更新分割鍵直欄。
4
用多分割節點群組或非目錄分割上的單一分割節點群組所定義的表格不支援 DATA CAPTURE CHANGES。
5
WITH CHECK OPTION 建立的概略表,不使用下列函數 (或使用函數的參照概略表):
非固定
有負面影響
與資料配置有關 (例如,節點號碼或分割函數)
如果是 CASCADED 核對選項建立的新概略表,這些函數不能出現在參照的概略表中。
6
使用者定義的特殊類型不能定義轉換。
7
只能使用 4K 頁大小的表格空間來定義長欄位。只能使用 4K 頁大小來建立 LONG TABLESPACE。
8
結構類型不能當做表格直欄或結構類型屬性資料類型。
9
類型表格不支援起始動作定義。
10
表格有一或多個 LOB 直欄必須放在 4K 頁大小的表格空間中,而且表格直欄的列大小或直欄數需要 8K 頁大小的表格空間,所以不能選取單一預設表格空間。
11
無法用沒有屬性的結構類型來建立類型表格或類型概略表。
12
來源關鍵字參數,必須是使用者定義的結構類型。
13
類型表格不能定義核對限制,否則類型概略表無法指定 WITH CHECK OPTION。
14
類型表格或屬於類型表格的母表格,不能定義參照限制。
15
參照類型直欄不能定義預設值。
16
參照資料類型或結構資料類型不能當做參數資料類型,也不能當做使用者定義函數傳回的資料類型。
17
類型表格不能使用 SET CONSTRAINTS 陳述式。
18
類型表格或類型概略表不能具有直欄層次 UPDATE 和 REFERENCES 專用權。
19
定義類型表格的直欄預設值時,必須指定特定的預設值。
20
摘要表格不支援 ALTER TABLE。
21
摘要表格的基本表格,不能變更直欄長度。
22
CREATE SCHEMA 陳述式不能定義摘要表格。
23
REFRESH IMMEDIATE 定義的摘要表格,才能指定 REPLICATED。
24
BEFORE 起始動作定義中的觸發 SQL 陳述式,不能參照 REFRESH IMMEDIATE 定義的摘要表格。
25
SET CONSTRAINTS 陳述式只能指定一個摘要表格。
26
重新配送的節點群組,至少抄寫一個摘要表格。
27
抄寫的摘要表格中的一或多個直欄如果沒有唯一索引,這個表格就不能定義所抄寫的摘要表格。
28
類型表格或摘要表格不能更名。
29
SET CONSTRAINTS 陳述式的摘要表格,不能指定 FOR EXCEPTION 子句。
動作: 原因碼的回應動作如下:
1
更正 CREATE TABLE, ALTER TABLE 或 CREATE UNIQUE INDEX 陳述式。
2
不要試圖更新多分割表格的分割鍵直欄,也不要考慮先在分割直欄中刪除列然後再插入具有新值的列。
3
請讓分割鍵直欄不為 null、指定不同的 ON DELETE 動作,或是變更表格的分割鍵,好讓外來鍵不包含分割鍵的任何直欄。
4
指定 DATA CAPTURE NONE,或確定表格是放在指定目錄分割的單一分割節點群組上的表格中。
5
不可以使用 WITH CHECK OPTION,也不可以除去概略表定義中的概略表或函數。
6
使用者定義的特殊類型,可以自動轉換。使用者定義的結構類型,才能使用 CREATE TRANSFORM 陳述式。
7
有長欄位的表格,可以使用 4K 頁大小的表格空間。如果使用 DMS DMS 表格空間,長欄位可以放在 4K 頁大小的表格空間中,其他表格或索引資料可以放在不同頁大小的表格空間中。定義 LONG TABLESPACE 時,可以使用 PAGESIZE 4K。
8
確定 CREATE TABLE 陳述式或 ALTER TYPE ADD COLUMN 陳述式中的直欄資料類型,不是結構類型。確定 CREATE TYPE 陳述式或 ALTER TYPE ADD ATTRIBUTE 陳述式中的屬性資料類型,不是結構類型。
9
類型表格不定義起始動作定義。
10
減少表格的橫列大小或直欄數,或指定二個表格空間,把長資料放在 4K 頁大小的表格空間中,把基本資料放在 8K 頁大小的表格空間中。
11
建立類型表格或類型概略表時,指定的結構類型至少定義一個屬性。
12
使用結構類型,當做來源關鍵字參數類型。
13
類型表格的 CREATE TABLE 或 ALTER TABLE 陳述式,不指定核對限制。類型概略表的 CREATE VIEW 陳述式,不指定 WITH CHECK OPTION。
14
指定參照限制時,不涉及 CREATE TABLE 或 ALTER TABLE 陳述式中的類型表格。
15
直欄在 CREATE TABLE 或 ALTER TABLE 陳述式中有參照資料類型時,不指定 DEFAULT 子句。
16
不指定參照類型或結構類型參數,建立使用者定義的函數時也不傳回參數類型。
17
SET CONSTRAINTS 陳述式不指定類型表格。
18
為類型表格或類型概略表設定 REFERENCES 或 UPDATE 專用權時,不含特定的直欄名稱。
19
類型表格直欄指定 DEFAULT 子句時,含一個特定值。
20
捨棄摘要表格,使用所需屬性重建。
21
捨棄摘要表格、變更基本表格的直欄長度、重新建立摘要表格。
22
在 CREATE SCHEMA 陳述式外部,發出 CREATE SUMMARY TABLE 陳述式。
23
除去 REPLICATED 規格,或確定摘要表格定義有指定 REFRESH IMMEDIATE。
24
在 BEFORE 起始動作定義的觸發 SQL 陳述式中,除去參照摘要表格。
25
為每一個摘要表格發出個別的 SET CONSTRAINTS IMMEDIATE CHECKED 陳述式。
26
捨棄節點群組中的所有抄寫摘要表格,重新發出 REDISTRIBUTE NODEGROUP 命令。重新建立所抄寫的摘要表格。
27
確定摘要表格定義的直欄子集,就是組成基本表格唯一索引的直欄集。
28
變更類型表格或摘要表格名稱時,請捨棄表格,再用新的名稱重新建立。捨棄表格,可能會影響使用此表的其他物件,表格專用權都將消失。
29
除去 SET CONSTRAINTS 陳述式中的 FOR EXCEPTION 子句。
SQL 错误码对应消息
最新推荐文章于 2022-07-02 10:32:11 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