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了做好
2006
届毕业生办理毕业离校有关手续的工作,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
6
月份将对各高校的毕业生的就业方案进行审核
,
即为毕业生集中办理《就业报到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证》办理的有关问题
1
、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
这部分毕业生应把已签约的《就业协议书》或合同书一式二份尽快交给本系就业专干,各系应于
6
月1日交到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协议书需按协议书编号从小到大顺序排好
,各系应保留一份复印件存档,并建立毕业生就业去向台帐。
2
、申请回生源地自主择业的外省籍毕业生。为了便于离校以后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外省学生办理离校以后相关的就业手续,免除旅途的劳累,这部分学生可以申请回生源地自主择业,并写出书面申请交给系部就业专干,各系应于6月1日统一上交到学院就业指导中心,申请回生源地报告须注明学生本人协议书编号并按编号从小到大排列。
尤其注意的是,这部分毕业生一定要如实填写好家庭永久性联系电话,以便学院随时提供就业服务,否则将不给予办理相关手续。各系部应保留一份复印件存档,并建立毕业生未就业台帐,以便我们随时为未就业毕业生继续提供就业信息,帮助毕业生早日就业,并为系(部)统计就业情况做好准备。
3
、本省生源暂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即未签好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
这部分毕业生应妥善保管好《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已按人头发到各系,请未领取的毕业生尽快到各系就业专干处领取,
《就业协议书》遗失不补。
在择业期内(两年)签定好就业协议或就业合同后,应携带就业协议书和毕业证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报到证》、档案、户籍等转移手续。
4
、根据国家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有关精神,
属于定向招生的毕业生应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就业,在办理《报到证》时须将定向合同上交省就业指导中心,如不能提供定向合同或不回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则要征得定向单位或地区同意,并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改派手续(交改派费150元),否则不予办理《报到证》。
由于我校2006届定向毕业生的定向培养单位不明确,因此,这批毕业生都必须办理改派手续。请各系(部)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的文件精神统一代收定向改派费(150元/生)
,于6月10日前
上交到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以便统一办理改派手续。逾期不办者,我处将不再受理,后果自负。
《报到证》是由原来的《派遣证》转化而来的,其全称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报到证》是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的凭证,也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报到证》还是证明学生是干部身份的唯一标志,学校相关部门依据《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档案传递、组织关系转移和户籍迁移等手续,就业单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凭《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用人单位凭《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相关工作手续。
在择业期满二年后即使未签约的学生,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将按省厅规定统一为学生办理回生源地的《报到证》
。因此,2006届定向毕业生必须在毕业离校前办理改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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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系就业专干通知已上交《就业协议书》、合同书或申请回生源地就业报告的毕业生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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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底带毕业证到就业指导中心领取《报到证》。
二、档案户籍托管﹑传递的有关问题
1
、毕业生档案按照档案管理的规定必须由邮政机要局寄发,任何个人不得代送或私自携带。已签好就业协议书或合同书的毕业生须在协议书的
档案传递详细地址一栏认真填写好档案邮寄地址及邮编。(档案接收单位必须是具有保管档案的县级以上人事机构,一般是xx教育局,xx卫生局或者xx人才交流中心)并在6月底带毕业证到学院招生就业处办理相关档案传递手续。
2
、外省生源申请回生源地就业的毕业生,请认真填好申请回生源地报告,并在
2006
届外省回生源地毕业生档案传递表中认真填写好档案接收单位及邮编。(接收单位必须是生源地所在的省、地(市、州)教育局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并于6月底带毕业证到招生就业处办理相关档案传递手续。请各系的就业专干将填好的外省申请回生源地就业的毕业生档案传递表于6月1日统一交到就业指导中心。
3
、本省生源暂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其档案由学校负责免费保管两年,在择业期落实了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将按就业协议书上的档案邮寄地址转出;在两年后仍未转出的档案将转至生源所在地教育局就业指导中心。
三、本通知已上校园网,网址(www.xnu.edu.cn),
欢迎上网查询或电话咨询,电话号码: 2653052
湘南学院招生就业处
2006
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