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 浦东新区招生办公室的入学须知

终于收到幼儿园发来的幼升小入学须知了,前些天看网上择校的讨论热火朝天,公办对口这边一点动静也没有,还真感觉有点虚呢,这回踏实了。


1. 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公办学校就近免试入学制度,根据孩子在浦东新区的常住户籍地址,对口安排进入一所公办学校。常住户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户主须是父母或(外)祖父母,并具备相应的户产证。如果学生本人是户主,须提供学生本人为产权人的房产证。户籍的最后统计日为2013-6-30。


2. 人户分离,按户产证地址对口入学,产证上的产权人须是父母或学生本人,并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入学安排时,待1.安排之后,再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廉租房同。


3. 人才引进类居住证,有浦东新区房产证,产证上的产权人须是父母或学生本人,并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可按房产证地址对口入学。无房产证,可按实际居住地址及学校招生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校。


4. 动迁户籍未及迁移到新址的,可凭动迁协议书安置地址对口入学(租赁房屋地址只能统筹安排)。


5. 本市外区县户籍的幼儿园毕业生,希望继续在浦东新区就读,须在随后下发的反馈表中表明要求,后根据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公立学校。


6. 非本市户籍的幼儿园毕业生,希望继续在浦东新区借读,须在随后下发的反馈表中表明要求,后根据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公立学校。


7. 5月16日前,您将收到孩子就近对口的《入学告知书》。


8. 请于5月18、19日持《入学告知书》到相关对口学校报名。


9. 如果您的孩子要选择浦东新区教育局批准招生的民办学校就读,请于2013年5月初网上报名,5月18、19日民办学校组织面谈,初预录取的学生将《入学告知书》交相关学校,以示放弃公办对口学校,同时人作为民办学校的录取依据。


10. 我区将在8月15日前向家长发放全区统一印制的,盖有浦东新区招生办公室和录取学校公章的录取通知书。


- 2013-3-20


//手打太费劲,个别地方做了缩写,应该不影响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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