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置条件: 我们A公司和B公司给客户做一个项目,A、B公司之前合作过给客户做项目,这次接口工作是按照原有接口格式扩展新接口。
案情实例:
我们A公司提出具体需求文档给B公司,请B公司开发新的接口供A调用,B公司在拿到需求后,在A\B公司之前合作的接口文档上,新增了3个接口文档描述。我A按照旧的文档数据基本格式,新的3个接口文档定义进行了开发工作。等到进行联调时发现,B公司新的3个接口并没有按照B提供的文档进行开发。
我在这里犯了个错误,不应该妥协对方没有按照接口文档开发。
实际导致的结果是:
1.我这边已经开发好的代码要推翻重写,浪费很多时间。
2.需要同B公司确认他们实际的接口实现情况,根据他们实际接口返回做处理。
3.B公司开发把他们需要做的工作(基本的接口本地测试工作)转嫁到了我这里。
4.修改后的代码双方都没有按照文档开发,A我这边妥协于B的实际代码,如果双方有一方有代码逻辑变更,需要另一方进行相应变更,但多数是变更的这个消息并没有准确快速的通知给另一方。(这里是B把他没有按照文档开发的一个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