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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象类:
如果自下向上的在类的继承层次结构中上移(继承层次结构中父类在上,子类在下),位于上层的类更具有通用性,也更加抽象,因此,java中有一种类不能实例化对象,只能被子类继承,这样的类就是抽象类。
抽象方法是只定义,但没实现的方法,例如:
public void getName();//注意这里的分号。
抽象类中可以没有抽象方法,但是一个类只要有一个抽象方法这个类就是抽象类。
抽象方法和抽象类通过”abstract”关键字定义,例如:
抽象类:public abstract class Person {}
抽象方法:public abstract void getName() ;
抽象方法充当着占位的作用,它的具体实现在子类中。一个子类继承一个抽象类有两种情况:
- 一种是在子类中没有实现全部的父类的抽象方法,这样子类也是一个抽象类,必须用“abstract”关键字。
- 另一种是实现全部的父类的抽象方法,这样子类就不是抽象的。
注意:可以定义一个抽象类的引用,但必须指向实现了所有抽象方法的子类
接口:
接口不是类,而是对类的一组需求描述。
接口中的方法只定义不实现(后来可以实现静态方法),接口中不能包含普通域(可以包含静态常量)。
接口中的方法自动的设置为public,接口中的域自动设置为public static final。
定义一个接口:
public interface Person {
String getName();
}
一个类实现一个接口:
class Student implements Person{
string name;
String getName() {
return name;
}
}
一个类实现一个接口需要两个步骤:
- 将类声明为实现给定的接口。
- 实现接口中的所有方法
因为接口并不是类,接口也不可以实例化,这样一看你可能会感觉接口和抽象类没什么区别,但是一个类可以实现多个接口,只能继承一个父类,通过接口,java间接的实现了多重继承。
java se8之后可以在接口中实现静态方法。
可以为接口方法提供一个默认实现,必须用default修饰符标记这样的方法,一个类实现一个接口,如果这个接口中一个方法有默认实现,那么这个类可以不再实现这个方法(极度不推荐这样做,除非确实不需要实现这个方法)。
解决默认方法冲突:
如果一个接口中将一个方法定义为默认方法,然后又在父类中或另一个接口中定义了同样的方法,java中这样规定:
- 父类优先。如果父类提供了一个具体方法,同名且具有相同参数类型的默认方法会被忽略
- 接口冲突。如果两个接口提供了一个同名且同参数的默认方法,那么实现这两个接口的类必须覆盖这个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