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例设计模式

18 篇文章 0 订阅
1 篇文章 0 订阅

为什么要使用单例

1,节省内存 (内个对象都会占用一定的内存空间)

 2,业务需要(例如 公司只能有一个董事长,所以董事长这个对象在内存中只能有一份,所以要使用单例)


实现单利模式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构造函数私有化

(2)提供静态方法或枚举返回单例对象

(3)确保单例类的对象只有一个,尤其是多线程下

(4)确保单例对象在反序列化时不会重新构建对象


具体实现方式


饿汉式 (先吃了再说,即 一开始就创建)

 

	
	
public class CEO{
	
	private static final CEO sInstance=new CEO();
	
	private CEO(){}
	
	public static CEO getCeo(){
		return sInstance;
	}
	
}
	
CEO对象之能通过getCeo()获取,这种单例实现方式简单,同时线程安全,但却过早实例化,一加载CEO类就实例化了CEO对象并赋值给了sInstance,我们真正需要CEO对象却是在getCeo()的时候。比如某段代码需要通过Class.forName("")加载CEO类,但却不是为了创建CEO对象,这时候就不该实例化CEO对象。


懒汉式 (不到迫不得已不吃,即 延时创建对象)

	
public class CEO{
	
	private static  CEO sInstance;
	
	private CEO(){}
	
	public static synchronized CEO getCeo(){
		if (sInstance==null) {
			sInstance=new CEO();
		}
		return sInstance;
	}
	
}
	

 

懒汉式虽然保证了延时创建对象和线程安全,但却做了某些没必要的   锁判断。

例如,当第一次调用getCeo()时,这时可能有多个线程同时想调用getCeo,但由于有synchronized,所以只有一个线程能进入,其他线程都必须在getCeo()方法外等待,这时进入getCeo()方法的线程尽管慢悠悠的创建CEO对象就可以了,等该线程离开时,CEO对象已经存在了,其他线程进入时sInstance就不为null了,所以就不需要再创建CEO对象了,直接返回sInstance即可,以上的执行过程没有问题,也没有多余的锁判断,但当之后若有若干个线程同时想获取CEO对象时却做了没必要的锁判断,例如 CEO对象已经创建好了,过了半个小时,这时突然有几十个线程想获取CEO对象,于是这几十个线程就都调用getCeo()方法,由于方法前加了synchronized,所以这几十个线程只能排队执行,但是CEO对象早已存在了,根本就不需要排队的,完全可以并发执行getCeo方法的。


改进的懒汉式 Double Check Lock(DCL)

	
public class CEO{
	
	private static  CEO sInstance;
	
	private CEO(){}
	
	public static synchronized CEO getCeo(){
		if (sInstance==null) {
			
			synchronized (CEO.class) {
				if (sInstance==null) {
					sInstance=new CEO();
				}
			}
			
		}
		return sInstance;
	}
	
}
	
这种实现方式既可以在需要的时候才创建CEO对象,又能保证线程安全,且没有多余的   锁判断

为什么上面的synchronized (CEO.class) {  }中还要判断sInstance?

比如有两个线程,线程A和线程B,假设这两个线程都执行过了第一层的if语句,这时遇到了synchronized,所以只能有一个线程进入,假设进入的是线程A,这时线程B只能在synchronized代码块外等待了,线程A这时可以慢悠悠的创建CEO对象,当线程A创建完后离开了synchronized代码块,这时线程B可以进入synchronized代码块了,然后线程B也会执行sInstance=new CEO(),这时就导致有两个CEO对象了,若synchronized里加了sInstance判断就不会导致创建多个CEO对象了。


上面的这种实现方式看样很完美了,但依旧有问题


sInstance=new CEO(); 并不是一个原子操作,这句话大致做了如下3件事情

(1)给CEO的实例分配内存空间

(2)执行CEO的构造函数,初始化

(3)把分配的内存空间地址赋值给sInstance(这时sInstance!=null)

但是由于Java编译器允许处理器乱序执行,以及JDK1.5之前JMM中Cache、寄存器到主内存回写顺序的规定,上面的(2)(3)执行顺序是无法保证的,即执行顺序可能是1-2-3,也可能是1-3-2,如果执行顺序是1-3-2,在3执行完2还没执行的时候,被切换到了线程B,这时sInstance因为已经在线程A内执行过了第三点,sInstance已经不是null了,所以线程B就直接取走sInstance,但这时sInsttance还没有初始化!

但在JDK1.5及以后可以使用volatile关键字,如 private volatile static  CEO sInstance;这样就可以保证sInstance对象每次都是从主内存读取,这样就不存在上面的问题了。

不过volatile 对性能也有一点影响,但为了程序正确,这点影响可以忍受。


静态内部类实现

DCL虽然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资源消耗,多余同步,线程安全问题,但不够优雅。

	
public class CEO{
	
	private CEO(){}
	
	public static synchronized CEO getCeo(){
		return InstanceHolder.sInstance;
	}
	
	/**
	 * 静态内部类
	 * @author Young
	 *
	 */
	private  static class InstanceHolder{
		private static final CEO sInstance=new CEO();
	} 
}
	
上面这种方式中,第一次加载CEO类时,不会创建CEO对象,只有调用getCeo()方法时才会导致sInstance被实例化。这种方式不仅能保证线程安全也能够保证对象的唯一性,同时也延迟了单利的实例化。




枚举实现方式

	
public enum CEO{
	 
	INSTANCE;
	public  void  show(){
		 System.out.println("enum..");
	}
	
}

枚举不仅有字段,还可以有方法,而且枚举实例的创建是线程安全的,而且在任何情况下他都是一个实例。

在前面的几种实现方式中,反序列化时都会创建新的实例,即使构造方法已经私有化。

反序列化操作提供了一个很特别的钩子函数,类中有一个私有的,被实例化的方法,readResolve(),这个方法可以让开发人员控制反序列化,例如前面几种实现方式如果要杜绝对象在反序列化时重新生成对象,必须要加入下面的方法:

private Object readResolve()throws ObjectStreamException{
		return sInstance;
	}

枚举并不存在这个问题,因为即使反序列化也不会重新生成新的实例




  • 0
    点赞
  • 0
    收藏
    觉得还不错? 一键收藏
  • 0
    评论

“相关推荐”对你有帮助么?

  • 非常没帮助
  • 没帮助
  • 一般
  • 有帮助
  • 非常有帮助
提交
评论
添加红包

请填写红包祝福语或标题

红包个数最小为10个

红包金额最低5元

当前余额3.43前往充值 >
需支付:10.00
成就一亿技术人!
领取后你会自动成为博主和红包主的粉丝 规则
hope_wisdom
发出的红包
实付
使用余额支付
点击重新获取
扫码支付
钱包余额 0

抵扣说明:

1.余额是钱包充值的虚拟货币,按照1:1的比例进行支付金额的抵扣。
2.余额无法直接购买下载,可以购买VIP、付费专栏及课程。

余额充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