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 章 面向对象的程序设计

本章内容

  1.  理解对象属性
  2.  理解并创建对象
  3.  理解继承

 

我们可以把 ECMAScript 的对象想象成散列表:无非就是一组名值对,其中值可以是数据或函数。

1 理解对象
  创建自定义对象的最简单方式就是创建一个 Object 的实例,然后再为它添加
属性和方法,如下所示。
var person = new Object();
person.name = "Nicholas";
person.age = 29;
person.job = "Software Engineer";
person.sayName = function(){
alert(this.name);
};

上面的例子创建了一个名为 person 的对象,并为它添加了三个属性(name、 age 和 job)和一个方法(sayName())。其中, sayName()方法用于显示 this.name(将被解析为 person.name)的值。早期的 JavaScript 开发人员经常使用这个模式创建新对象。几年后,对象字面量成为创建这种对象的首选模式。前面的例子用对象字面量语法可以写成这样:

var person = {
name: "Nicholas",
age: 29,
job: "Software Engineer",
sayName: function(){
alert(this.name);
}
};
这个例子中的 person 对象与前面例子中的 person 对象是一样的,都有相同的属性和方法。这些属性在创建时都带有一些特征值(characteristic), JavaScript 通过这些特征值来定义它们的行为。

 

属性类型

1. 数据属性
 

数据属性包含一个数据值的位置。在这个位置可以读取和写入值。数据属性有 4 个描述其行为的
特性。
 [[Configurable]]:表示能否通过 delete 删除属性从而重新定义属性,能否修改属性的特
性,或者能否把属性修改为访问器属性。像前面例子中那样直接在对象上定义的属性,它们的
这个特性默认值为 true。
 [[Enumerable]]:表示能否通过 for-in 循环返回属性。像前面例子中那样直接在对象上定
义的属性,它们的这个特性默认值为 true。
 [[Writable]]:表示能否修改属性的值。像前面例子中那样直接在对象上定义的属性,它们的
这个特性默认值为 true。
 [[Value]]:包含这个属性的数据值。读取属性值的时候,从这个位置读;写入属性值的时候,
把新值保存在这个位置。这个特性的默认值为 undefined。
对于像前面例子中那样直接在对象上定义的属性,它们的[[Configurable]]、 [[Enumerable]]
和[[Writable]]特性都被设置为 true,而[[Value]]特性被设置为指定的值。例如:
var person = {
name: "Nicholas"
};
这里创建了一个名为 name 的属性,为它指定的值是"Nicholas"。也就是说, [[Value]]特性将
被设置为"Nicholas",而对这个值的任何修改都将反映在这个位置。
 

要修改属性默认的特性,必须使用 ECMAScript 5 的 Object.defineProperty()方法。这个方法接收三个参数:属性所在的对象、属性的名字和一个描述符对象。其中,描述符(descriptor)对象的属性必须是: configurable、 enumerable、 writable 和 value。设置其中的一或多个值,可以修改对应的特性值。例如:

把 configurable 设置为 false,表示不能从对象中删除属性。如果对这个属性调用 delete,则
在非严格模式下什么也不会发生,而在严格模式下会导致错误。而且,一旦把属性定义为不可配置的,
就不能再把它变回可配置了。此时,再调用 Object.defineProperty()方法修改除 writable 之外
的特性,都会导致错误:
 

2. 访问器属性
 

访问器属性不能直接定义,必须使用 Object.defineProperty()来定义。请看下面的例子。
var book = {
_year: 2004,
edition: 1
};
Object.defineProperty(book, "year", {
get: function(){
return this._year;
},
set: function(newValue){
if (newValue > 2004) {
this._year = newValue;
this.edition += newValue - 2004;
}
}
});
book.year = 2005;
alert(book.edition); //2
AccessorPropertiesExample01.htm
以上代码创建了一个 book 对象,并给它定义两个默认的属性: _year 和 edition。 _year 前面
的下划线是一种常用的记号,用于表示只能通过对象方法访问的属性。而访问器属性 year 则包含一个
getter 函数和一个 setter 函数。 getter 函数返回_year 的值, setter 函数通过计算来确定正确的版本。因此,
把 year 属性修改为 2005 会导致_year 变成 2005,而 edition 变为 2。这是使用访问器属性的常见方
式,即设置一个属性的值会导致其他属性发生变化。
         不一定非要同时指定 getter 和 setter。只指定 getter 意味着属性是不能写,尝试写入属性会被忽略。在严格模式下,尝试写入只指定了 getter 函数的属性会抛出错误。类似地,只指定 setter 函数的属性也不能读,否则在非严格模式下会返回 undefined,而在严格模式下会抛出错误。

2 定义多个属性

定义多个属性
由于为对象定义多个属性的可能性很大, ECMAScript 5 又定义了一个 Object.defineProperties()方法。利用这个方法可以通过描述符一次定义多个属性。这个方法接收两个对象参数:第一个对象是要添加和修改其属性的对象,第二个对象的属性与第一个对象中要添加或修改的属性一一对应。例如:
var book = {};
Object.defineProperties(book, {
_year: {
value: 2004
},
edition: {
value: 1
},
year: {
get: function(){
return this._year;
},
set: function(newValue){
if (newValue > 2004) {
this._year = newValue;
this.edition += newValue - 2004;
}
}
}
});
MultiplePropertiesExample01.htm
以上代码在 book 对象上定义了两个数据属性(_year 和 edition)和一个访问器属性(year)。最终的对象与上一节中定义的对象相同。唯一的区别是这里的属性都是在同一时间创建的。

3 读取属性的特性
使用 ECMAScript 5 的 Object.getOwnPropertyDescriptor()方法,可以取得给定属性的描述符。

创建对象


虽然 Object 构造函数或对象字面量都可以用来创建单个对象,但这些方式有个明显的缺点:使用同一个接口创建很多对象,会产生大量的重复代码。为解决这个问题,人们开始使用工厂模式的一种变体。

1. 工厂模式

函数 createPerson()能够根据接受的参数来构建一个包含所有必要信息的 Person 对象。可以无
数次地调用这个函数,而每次它都会返回一个包含三个属性一个方法的对象。工厂模式虽然解决了创建
多个相似对象的问题,但却没有解决对象识别的问题(即怎样知道一个对象的类型)。随着 JavaScript
的发展,又一个新模式出现了。

2 构造函数模式

在这个例子中, Person()函数取代了 createPerson()函数。我们注意到, Person()中的代码
除了与 createPerson()中相同的部分外,还存在以下不同之处:
没有显式地创建对象;
 直接将属性和方法赋给了 this 对象;
 没有 return 语句。

此外,还应该注意到函数名 Person 使用的是大写字母 P。按照惯例,构造函数始终都应该以一个
大写字母开头,而非构造函数则应该以一个小写字母开头。这个做法借鉴自其他 OO 语言,主要是为了
区别于 ECMAScript 中的其他函数;因为构造函数本身也是函数,只不过可以用来创建对象而已。
 

要创建 Person 的新实例,必须使用 new 操作符。以这种方式调用构造函数实际上会经历以下 4
个步骤:
(1) 创建一个新对象;
(2) 将构造函数的作用域赋给新对象(因此 this 就指向了这个新对象);
(3) 执行构造函数中的代码(为这个新对象添加属性);
(4) 返回新对象。
 

1. 将构造函数当作函数
构造函数与其他函数的唯一区别,就在于调用它们的方式不同。不过,构造函数毕竟也是函数,不存在定义构造函数的特殊语法。任何函数,只要通过 new 操作符来调用,那它就可以作为构造函数;而任何函数,如果不通过 new 操作符来调用,那它跟普通函数也不会有什么两样。例如,前面例子中定义的 Person()函数可以通过下列任何一种方式来调用。
// 当作构造函数使用
var person = new Person("Nicholas", 29, "Software Engineer");
person.sayName(); //"Nicholas"
// 作为普通函数调用
Person("Greg", 27, "Doctor"); // 添加到 window
window.sayName(); //"Greg"
// 在另一个对象的作用域中调用
var o = new Object();
Person.call(o, "Kristen", 25, "Nurse");
o.sayName(); //"Kristen
 

接下来的两行代码展示了不使用 new 操作符调用 Person()会出现什么结果:属性和方法都被添加给 window对象了。有读者可能还记得,当在全局作用域中调用一个函数时, this 对象总是指向 Global 对象(在浏览器中就是 window 对象)。因此,在调用完函数之后,可以通过 window 对象来调用 sayName()方法,并且还返回了"Greg"。最后,也可以使用 call()(或者 apply())在某个特殊对象的作用域中调用 Person()函数。这里是在对象 o 的作用域中调用的,因此调用后 o 就拥有了所有属性和 sayName()方法。

 

2. 构造函数的问题
ECMAScript 中的函数是对象,因此每定义一个
函数,也就是实例化了一个对象。从逻辑角度讲,此时的构造函数也可以这样定义。
function Person(name, age, job){
this.name = name;
this.age = age;
this.job = job;
this.sayName = new Function("alert(this.name)"); // 与声明函数在逻辑上是等价的
}
从这个角度上来看构造函数,更容易明白每个 Person 实例都包含一个不同的 Function 实例(以显示 name 属性)的本质。

然而,创建两个完成同样任务的 Function 实例的确没有必要;况且有 this 对象在,根本不用在
执行代码前就把函数绑定到特定对象上面。因此,大可像下面这样,通过把函数定义转移到构造函数外部来解决这个问题。
function Person(name, age, job){
this.name = name;
this.age = age;
this.job = job;
this.sayName = sayName;
}
function sayName(){
alert(this.name);
}
var person1 = new Person("Nicholas", 29, "Software Engineer");
var person2 = new Person("Greg", 27, "Doctor");
 

这样做确实解决了两个函数做同一件事的问题,可是新问题又来了:在全局作用域中定义的函数实际上只能被某个对象调用,这让全局作用域有点名不副实。而更让人无法接受的是:如果对象需要定义很多方法,那么就要定义很多个全局函数,于是我们这个自定义的引用类型就丝毫没有封装性可言了。


3 原型模式
 

我们创建的每个函数都有一个 prototype(原型)属性,这个属性是一个指针,指向一个对象,而这个对象的用途是包含可以由特定类型的所有实例共享的属性和方法。

如果按照字面意思来理解,那
么 prototype 就是通过调用构造函数而创建的那个对象实例的原型对象。使用原型对象的好处是可以
让所有对象实例共享它所包含的属性和方法。换句话说,不必在构造函数中定义对象实例的信息,而是
可以将这些信息直接添加到原型对象中,如下面的例子所示。
function Person(){
}
Person.prototype.name = "Nicholas";
Person.prototype.age = 29;
Person.prototype.job = "Software Engineer";
Person.prototype.sayName = function(){
alert(this.name);
};
var person1 = new Person();
person1.sayName(); //"Nicholas"
var person2 = new Person();
person2.sayName(); //"Nicholas"
alert(person1.sayName == person2.sayName); //true
PrototypePatternExample01.htm
在此,我们将 sayName()方法和所有属性直接添加到了 Person 的 prototype 属性中,构造函数变成了空函数。即使如此,也仍然可以通过调用构造函数来创建新对象,而且新对象还会具有相同的属性和方法。但与构造函数模式不同的是,新对象的这些属性和方法是由所有实例共享的。换句话说,person1 和 person2 访问的都是同一组属性和同一个 sayName()函数。要理解原型模式的工作原理,必须先理解 ECMAScript 中原型对象的性质。
 

1. 理解原型对象

 

无论什么时候,只要创建了一个新函数,就会根据一组特定的规则为该函数创建一个 prototype
属性,这个属性指向函数的原型对象。在默认情况下,所有原型对象都会自动获得一个 constructor
(构造函数)属性,这个属性包含一个指向 prototype 属性所在函数的指针。就拿前面的例子来说,
Person.prototype. constructor 指向 Person。而通过这个构造函数,我们还可继续为原型对象
添加其他属性和方法。
创建了自定义的构造函数之后,其原型对象默认只会取得 constructor 属性;至于其他方法,则
都是从 Object 继承而来的。当调用构造函数创建一个新实例后,该实例的内部将包含一个指针(内部
属性),指向构造函数的原型对象。 ECMA-262 第 5 版中管这个指针叫[[Prototype]]。虽然在脚本中
没有标准的方式访问[[Prototype]],但 Firefox、 Safari 和 Chrome 在每个对象上都支持一个属性
__proto__;而在其他实现中,这个属性对脚本则是完全不可见的。不过,要明确的真正重要的一点就
是,这个连接存在于实例与构造函数的原型对象之间,而不是存在于实例与构造函数之间。
 

person1 的 name 被一个新值给屏蔽了。但无论访问 person1.name 还是访问
person2.name 都能够正常地返回值,即分别是"Greg"(来自对象实例)和"Nicholas"(来自原型)。
当在 alert()中访问 person1.name 时,需要读取它的值,因此就会在这个实例上搜索一个名为 name
的属性。这个属性确实存在,于是就返回它的值而不必再搜索原型了。当以同样的方式访问 person2.
name 时,并没有在实例上发现该属性,因此就会继续搜索原型,结果在那里找到了 name 属性。

所以针对name属性的访问,是先查找实例中有没有该属性,如果没有,就去原型中查找。

当为对象实例添加一个属性时,这个属性就会屏蔽原型对象中保存的同名属性;换句话说,添加这
个属性只会阻止我们访问原型中的那个属性,但不会修改那个属性。即使将这个属性设置为 null,也
只会在实例中设置这个属性,而不会恢复其指向原型的连接。不过使用 delete 操作符则可以完全删
除实例属性,从而让我们能够重新访问原型中的属性,如下所示。
 

3. 更简单的原型语法
 

        前面例子中每添加一个属性和方法就要敲一遍 Person.prototype。为减少不必要的输入,也为了从视觉上更好地封装原型的功能,更常见的做法是用一个包含所有属性和方法的对象字面量来重写整个原型对象,如下面的例子所示。
function Person(){
}
Person.prototype = {
name : "Nicholas",
age : 29,
job: "Software Engineer",
sayName : function () {
alert(this.name);
}
};
前面曾经介绍过,每创建一
个函数,就会同时创建它的 prototype 对象,这个对象也会自动获得 constructor 属性。而我们在
这里使用的语法,本质上完全重写了默认的 prototype 对象,因此 constructor 属性也就变成了新
对象的 constructor 属性(指向 Object 构造函数),不再指向 Person 函数。此时,尽管 instanceof
操作符还能返回正确的结果,但通过 constructor 已经无法确定对象的类型了,如下所示。
var friend = new Person();
alert(friend instanceof Object); //true
alert(friend instanceof Person); //true
alert(friend.constructor == Person); //false
alert(friend.constructor == Object); //true
 

在此,用 instanceof 操作符测试 Object 和 Person 仍然返回 true,但 constructor 属性则
等于 Object 而不等于 Person 了。如果 constructor 的值真的很重要,可以像下面这样特意将它设
置回适当的值。
function Person(){
}
Person.prototype = {
constructor : Person,
name : "Nicholas",
age : 29,
job: "Software Engineer",
sayName : function () {
alert(this.name);
}
};

4. 原型的动态性


由于在原型中查找值的过程是一次搜索,因此我们对原型对象所做的任何修改都能够立即从实例上
反映出来——即使是先创建了实例后修改原型也照样如此。请看下面的例子。
var friend = new Person();
Person.prototype.sayHi = function(){
alert("hi");
};
friend.sayHi(); //"hi"(没有问题!)
以上代码先创建了 Person 的一个实例,并将其保存在 person 中。然后,下一条语句在 Person.
prototype 中添加了一个方法 sayHi()。即使 person 实例是在添加新方法之前创建的,但它仍然可
以访问这个新方法。其原因可以归结为实例与原型之间的松散连接关系。当我们调用 person.sayHi()
时,首先会在实例中搜索名为 sayHi 的属性,在没找到的情况下,会继续搜索原型。因为实例与原型
之间的连接只不过是一个指针,而非一个副本,因此就可以在原型中找到新的 sayHi 属性并返回保存
在那里的函数。
为原型添加属性和方法,并且修改能够立即在所有对象实例中反映出来,但如果是重
写整个原型对象,那么情况就不一样了。我们知道,调用构造函数时会为实例添加一个指向最初原型的
[[Prototype]]指针,而把原型修改为另外一个对象就等于切断了构造函数与最初原型之间的联系。
请记住:实例中的指针仅指向原型,而不指向构造函数。看下面的例子。
function Person(){
}
var friend = new Person();
Person.prototype = {
constructor: Person,
name : "Nicholas",
age : 29,
job : "Software Engineer",
sayName : function () {
alert(this.name);
}
};
friend.sayName(); //error

5. 原生对象的原型
 

原型模式的重要性不仅体现在创建自定义类型方面,就连所有原生的引用类型,都是采用这种模式
创建的。所有原生引用类型(Object、 Array、 String,等等)都在其构造函数的原型上定义了方法。
例如,在 Array.prototype 中可以找到 sort()方法,而在 String.prototype 中可以找到
substring()方法,如下所示。
alert(typeof Array.prototype.sort); //"function"
alert(typeof String.prototype.substring);
通过原生对象的原型,不仅可以取得所有默认方法的引用,而且也可以定义新方法。可以像修改自
定义对象的原型一样修改原生对象的原型,因此可以随时添加方法。下面的代码就给基本包装类型
String 添加了一个名为 startsWith()的方法。
String.prototype.startsWith = function (text) {
return this.indexOf(text) == 0;
};
var msg = "Hello world!";
alert(msg.startsWith("Hello")); //true


4 组合使用构造函数模式和原型模式

 

创建自定义类型的最常见方式,就是组合使用构造函数模式与原型模式。构造函数模式用于定义实例属性,而原型模式用于定义方法和共享的属性

 

3 继承

 

继承是 OO 语言中的一个最为人津津乐道的概念。许多 OO 语言都支持两种继承方式:接口继承和实现继承。接口继承只继承方法签名,而实现继承则继承实际的方法。如前所述,由于函数没有签名,在 ECMAScript 中无法实现接口继承。 ECMAScript 只支持实现继承,而且其实现继承主要是依靠原型链来实现的。

1 原型链
 

ECMAScript 中描述了原型链的概念,并将原型链作为实现继承的主要方法。其基本思想是利用原型让一个引用类型继承另一个引用类型的属性和方法。
 

假如我们让原型对象等于另一个类型的实例,结果会怎么样呢?显然,此时的原型对象将包含一个指向另一个原型的指针,相应地,另一个原型中也包含着一个指向另一个构造函数的指针。假如另一个原型又是另一个类型的实例,那么上述关系依然成立,如此层层递进,就构成了实例与原型的链条。这就是所谓原型链的基本概念

实现原型链有一种基本模式,其代码大致如下。
function SuperType(){
this.property = true;
}
SuperType.prototype.getSuperValue = function(){
return this.property;
};
function SubType(){
this.subproperty = false;
}
//继承了 SuperType
SubType.prototype = new SuperType();
SubType.prototype.getSubValue = function (){
return this.subproperty;
};
var instance = new SubType();
alert(instance.getSuperValue()); //true
 

1. 别忘记默认的原型
事实上,前面例子中展示的原型链还少一环。我们知道,所有引用类型默认都继承了 Object,而这个继承也是通过原型链实现的。

前面曾经介绍过,每创建一个函数,就会同时创建它的 prototype 对象,这个对象也会自动获得 constructor 属性。而我们在
这里使用的语法,本质上完全重写了默认的 prototype 对象,因此 constructor 属性也就变成了新对象的 constructor 属性(指向 Object 构造函数),不再指向 Person 函数。

2. 确定原型和实例的关系
可以通过两种方式来确定原型和实例之间的关系。第一种方式是使用 instanceof 操作符,只要用
这个操作符来测试实例与原型链中出现过的构造函数,结果就会返回 true。以下几行代码就说明了这
一点。
alert(instance instanceof Object); //true
alert(instance instanceof SuperType); //true
alert(instance instanceof SubType); //true

在以上代码中,加粗的部分是两个方法的定义。第一个方法 getSubValue()被添加到了 SubType
中。第二个方法 getSuperValue()是原型链中已经存在的一个方法,但重写这个方法将会屏蔽原来的
那个方法。换句话说,当通过 SubType 的实例调用 getSuperValue()时,调用的就是这个重新定义
的方法;但通过 SuperType 的实例调用 getSuperValue()时,还会继续调用原来的那个方法。这里
要格外注意的是,必须在用 SuperType 的实例替换原型之后,再定义这两个方法。

还有一点需要提醒读者,即在通过原型链实现继承时,不能使用对象字面量创建原型方法。因为这
样做就会重写原型链

4. 原型链的问题
原型链虽然很强大,可以用它来实现继承,但它也存在一些问题。其中,最主要的问题来自包含引
用类型值的原型。想必大家还记得,我们前面介绍过包含引用类型值的原型属性会被所有实例共享;而
这也正是为什么要在构造函数中,而不是在原型对象中定义属性的原因。在通过原型来实现继承时,原
型实际上会变成另一个类型的实例。于是,原先的实例属性也就顺理成章地变成了现在的原型属性了。
下列代码可以用来说明这个问题。
function SuperType(){
this.colors = ["red", "blue", "green"];
}
function SubType(){
}
//继承了 SuperType
SubType.prototype = new SuperType();
var instance1 = new SubType();
instance1.colors.push("black");
alert(instance1.colors); //"red,blue,green,black"
var instance2 = new SubType();
alert(instance2.colors); //"red,blue,green,black"
 

当 SubType 通过原型链继承了
SuperType 之后, SubType.prototype 就变成了 SuperType 的一个实例,因此它也拥有了一个它自
己的 colors 属性——就跟专门创建了一个 SubType.prototype.colors 属性一样。但结果是什么
呢?结果是 SubType 的所有实例都会共享这一个 colors 属性。 而我们对 instance1.colors 的修改
能够通过 instance2.colors 反映出来,就已经充分证实了这一点。
 

原型链的第二个问题是:在创建子类型的实例时,不能向超类型的构造函数中传递参数。实际上,
应该说是没有办法在不影响所有对象实例的情况下,给超类型的构造函数传递参数。有鉴于此,再加上
前面刚刚讨论过的由于原型中包含引用类型值所带来的问题,实践中很少会单独使用原型链。
 

2 借用构造函数
 

SubType.prototype是原型对象,自然SubType.prototype = new SuperType();实例化出来的是原型属性,属于共享属性。

 

3 组合继承
组合继承(combination inheritance),有时候也叫做伪经典继承,指的是将原型链和借用构造函数的
技术组合到一块,从而发挥二者之长的一种继承模式。其背后的思路是使用原型链实现对原型属性和方
法的继承,而通过借用构造函数来实现对实例属性的继承。这样,既通过在原型上定义方法实现了函数
复用,又能够保证每个实例都有它自己的属性。下面来看一个例子。
function SuperType(name){
this.name = name;
this.colors = ["red", "blue", "green"];
}
SuperType.prototype.sayName = function(){
alert(this.name);
};
function SubType(name, age){
//继承属性
SuperType.call(this, name);
this.age = age;
}
//继承方法
SubType.prototype = new SuperType();
SubType.prototype.constructor = SubType;
SubType.prototype.sayAge = function(){
alert(this.age);
};
var instance1 = new SubType("Nicholas", 29);
instance1.colors.push("black");
alert(instance1.colors); //"red,blue,green,black"
instance1.sayName(); //"Nicholas";
instance1.sayAge(); //29
var instance2 = new SubType("Greg", 27);
alert(instance2.colors); //"red,blue,green"
instance2.sayName(); //"Greg";
instance2.sayAge(); //27
CombinationInheritanceExample01.htm
在这个例子中, SuperType 构造函数定义了两个属性: name 和 colors。 SuperType 的原型定义
了一个方法 sayName()。 SubType 构造函数在调用 SuperType 构造函数时传入了 name 参数,紧接着
又定义了它自己的属性 age。然后,将 SuperType 的实例赋值给 SubType 的原型,然后又在该新原型
上定义了方法 sayAge()。这样一来,就可以让两个不同的 SubType 实例既分别拥有自己属性——包
括 colors 属性,又可以使用相同的方法了。
组合继承避免了原型链和借用构造函数的缺陷,融合了它们的优点,成为 JavaScript 中最常用的继
承模式。而且, instanceof 和 isPrototypeOf()也能够用于识别基于组合继承创建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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