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意金交了不想买了可以退还。诚意金与定金和订金不同,它不具有担保性质,因此不能适用定金罚则。诚意金主要是用来表达购房者的购买意愿,只要买卖关系未确立,协议未生效,购房者就有权要求开发商全额退还诚意金。1
诚意金与定金、订金的区别
- 诚意金:主要用于表达购房者的购买意愿,不具有担保性质,可以退还。只要买卖关系未确立,协议未生效,购房者有权要求退还。
- 定金:具有担保性质,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 订金:通常在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情况下收取订金是违法的。符合条件的,订金应当抵作房价款;未能订立合同的,应当退还。
法律支持和实际操作建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诚意金在未转为定金前,购买方有权撤销或收回。如果开发商不愿意退还诚意金,消费者可以通过投诉或法律诉讼等手段进行维权。在实际操作中,建议购房者在缴纳诚意金时,明确其性质和退还条件,以避免后续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