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规定》(人社部规〔2019〕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市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分为两大类:即专业科目培训和公共科目培训。专业科目培训的内容,包括所聘或拟聘岗位所需的理论、知识、技术、技能等内容;公共科目培训内容包括应当普遍掌握的政治理论、法律法规、政策知识、行为规范、纪律要求等内容。
三、培训方式
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采取公共科目培训和专业科目培训两种方式进行。
公共科目培训可使用经认定具有资质的网络培训平台进行。
专业科目培训由行业主管部门或所属单位根据实际需要,采取组织参加研讨进修、学术讲座、远程教育等形式进行,也可使用经认定具有资质的在线教育第三方平台开展,对所辖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在线管理、培训和测试,为基层一线专业技术人员提供远程培训服务。
四、培训学时及时间
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培训时间不少于60学时,公共科目培训时间为30学时。培训在2024年度内全年有效。
2024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报名时间为2月19日至5月31日,报名由单位(或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并提供电子及纸质版报名信息,2023年已参学的单位,只需报增减人员名单。网上培训测试合格后,请及时下载打印电子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