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ink In Java第六章 访问权限修饰符

组合与继承:

两种复用代码的方法:

  • 第一种:只需要在新的类中产生现有类的对象,由于新的类是由现有类的对象组成的,所以这个方法称为组合,该方法只是复用了现有程序代码的功能,而并非它的形式。
  • 第二种:按照现有的类的类型进行创建新类。无需改变现有类的形式,采用现有类的形式并在其中添加新的代码,称之为继承。

初始化引用,可以在代码中的下列位置进行:

  • 定义对象的地方。
  • 在类的构造器中。
  • 在正要使用这些对象之前,称为惰性初始化。
  • 使用实例初始化。

组合和继承都允许在新的类中放置子对象,组合是显式的这么做,继承则是隐式的这样做。

组合技术通常用于想在新的类中使用现有类的功能而并非是使用它的接口的这种情形。即,在新的类中嵌入某个对象,让其实现所需的功能,但是新类的用户看到的只是为新类所定义的接口,而非所嵌入对象的接口。为取得次效果,需要在新类中嵌入一个现有类的private对象。

继承和组合的区别:

首先它们都是实现系统功能重用,代码复用的最常用的有效的设计技巧,都是在设计模式中的基础结构。类继承允许我们根据自己的实现来覆盖重写父类的实现细节,父类的实现对于子类是可见的,所以我们一般称之为白盒复用。对象持有(其实就是组合)要求建立一个好的接口,但是整体类和部分类之间不会去关心各自的实现细节,即它们之间的实现细节是不可见的,故成为黑盒复用。

继承是在编译时刻静态定义的,即是静态复用,在编译后子类和父类的关系就已经确定了。而组合这是运用于复杂的设计,它们之间的关系是在运行时候才确定的,即在对对象没有创建运行前,整体类是不会知道自己将持有特定接口下的那个实现类。在扩展方面组合比集成更具有广泛性。

继承中父类定义了子类的部分实现,而子类中又会重写这些实现,修改父类的实现,设计模式中认为这是一种破坏了父类的封装性的表现。这个结构导致结果是父类实现的任何变化,必然导致子类的改变。然而组合这不会出现这种现象。

对象的组合还有一个优点就是有助于保持每个类被封装,并被集中在单个任务上(类设计的单一原则)。这样类的层次结构不会扩大,一般不会出现不可控的庞然大类。而累的继承就可能出来这些问题,所以一般编码规范都要求类的层次结构不要超过3层。组合是大型系统软件实现即插即用时的首选方式。

最后还说一句,“优先使用对象组合,而不是继承”是面向对象设计的第二原则。但并不是说什么都设计都用组合,只是优先考虑组合,更不是说继承即使不好的设计,应该用组合,应为他们之间也有各自的优势。

final关键字:

根据程序上下文环境,Java关键字final有“这是无法改变的”或者“终态的”含义,它可以修饰非抽象类、非抽象类成员方法和变量。你可能出于两种理解而需要阻止改变:设计或效率。

  • final类不能被继承,没有子类,final类中的方法默认是final的。
  • final方法不能被子类的方法覆盖,但可以被继承。
  • final成员变量表示常量,只能被赋值一次,赋值后值不再改变。
  • final不能用于修饰构造方法。

注意:父类的private成员方法是不能被子类方法覆盖的,因此private类型的方法默认是final类型的。

  1. final类:final类不能被继承,因此final类的成员方法没有机会被覆盖,默认都是final的。在设计类时候,如果这个类不需要有子类,类的实现细节不允许改变,并且确信这个类不会载被扩展,那么就设计为final类。
  2. final方法:如果一个类不允许其子类覆盖某个方法,则可以把这个方法声明为final方法。
    使用final方法的原因有二:第一、把方法锁定,防止任何继承类修改它的意义和实现。第二、高效。编译器在遇到调用final方法时候会转入内嵌机制,大大提高执行效率。
  3. final变量(常量):用final修饰的成员变量表示常量,值一旦给定就无法改变!
    ***final修饰的变量有三种:静态变量、实例变量和局部变量,分别表示三种类型的常量。
    另外,final变量定义的时候,可以先声明,而不给初值,这中变量也称为final空白,无论什么情况,编译器都确保空白final在使用之前必须被初始化。但是,final空白在final关键字final的使用上提供了更大的灵活性,为此,一个类中的final数据成员就可以实现依对象而有所不同,却有保持其恒定不变的特征。*
  4. final参数:当函数参数为final类型时,你可以读取使用该参数,但是无法改变该参数的值。

static关键字:

static表示“全局”或者“静态”的意思,用来修饰成员变量和成员方法,也可以形成静态static代码块,但是Java语言中没有全局变量的概念。

被static修饰的成员变量和成员方法独立于该类的任何对象。也就是说,它不依赖类特定的实例,被类的所有实例共享。只要这个类被加载,Java虚拟机就能根据类名在运行时数据区的方法区内定找到他们。因此,static对象可以在它的任何对象创建之前访问,无需引用任何对象。

用public修饰的static成员变量和成员方法本质是全局变量和全局方法,当声明它类的对象时,不生成static变量的副本,而是类的所有实例共享同一个static变量。

static变量前可以有private修饰,表示这个变量可以在类的静态代码块中,或者类的其他静态成员方法中使用,但是不能在其他类中通过类名来直接引用,这一点很重要。实际上你需要搞明白,private是访问权限限定,static表示不要实例化就可以使用,这样就容易理解多了。static前面加上其它访问权限关键字的效果也以此类推。

static修饰的成员变量和成员方法习惯上称为静态变量和静态方法,可以直接通过类名来访问,访问语法为:

  • 类名.静态方法名(参数列表…)
  • 类名.静态变量名
    用static修饰的代码块表示静态代码块,当Java虚拟机(JVM)加载类时,就会执行该代码块。

static变量:

按照是否静态的对类成员变量进行分类可分两种:一种是被static修饰的变量,叫静态变量或类变量;另一种是没有被static修饰的变量,叫实例变量。两者的区别是:对于静态变量在内存中只有一个拷贝(节省内存),JVM只为静态分配一次内存,在加载类的过程中完成静态变量的内存分配,可用类名直接访问(方便),当然也可以通过对象来访问(但是这是不推荐的)。对于实例变量,没创建一个实例,就会为实例变量分配一次内存,实例变量可以在内存中有多个拷贝,互不影响(灵活)。

static方法:

静态方法可以直接通过类名调用,任何的实例也都可以调用,因此静态方法中不能用this和super关键字,不能直接访问所属类的实例变量和实例方法(就是不带static的成员变量和成员成员方法),只能访问所属类的静态成员变量和成员方法。因为实例成员与特定的对象关联!因为static方法独立于任何实例,因此static方法必须被实现,而不能是抽象的abstract。

static代码块:

static代码块也叫静态代码块,是在类中独立于类成员的static语句块,可以有多个,位置可以随便放,它不在任何的方法体内,JVM加载类时会执行这些静态的代码块,如果static代码块有多个,JVM将按照它们在类中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执行它们,每个代码块只会被执行一次。

public和static关键字共同使用:

  • static final用来修饰成员变量和成员方法,可简单理解为“全局常量”!
  • 对于变量,表示一旦给值就不可修改,并且通过类名可以访问。
  • 对于方法,表示不可覆盖,并且可以通过类名直接访问。

特别要注意一个问题:

对于被static和final修饰过的实例常量,实例本身不能再改变了,但对于一些容器类型(比如,ArrayList、HashMap)的实例变量,不可以改变容器变量本身,但可以修改容器中存放的对象,这一点在编程中用到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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