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Java开发文档读后总结

读阿里巴巴Java开发文档

最近再次看了一遍阿里巴巴Java开发规范,在如今常用的及J2EE开发框架SpringMVCSpringboot等开发模式使用的一种规范可以完全参照。这本书里面包含了基本的Java基础规定规范,比如:驼峰命名法,包名小写等。还有一些约定俗成的东西,比如:常量命名要全部大写而且要见名知意,见名知意这个规范在Java开发中适用于所有的命名规范,包括包名,类名,对象及对象的属性等声明的时候。虽然不是强制要求,但类似于行内“潜规则”,Java代码的书写规范会让人觉得开发者专业素养好。

一个好的程序员的开发过程尽量的保持其可读性最优化,用最简单有效的代码实现业务逻辑,让一个非程序员也可以根据注释看出业务流程。有一句Java开发常说的话就是“约定优于配置”,这足以说明Java开发文档的重要性。对于本文中还有一些个人想补充的一些规范,就是关于Java中常用对象类型在命名时的区分比较容易让人困惑,具体分类参照如下:

PO(persistant object)

1. 持久对象 o/r映射的时候出现的概念,如果没有o/r映射,没有这个概念存在了。   2.通常对应数据模型(数据库),本身还有部分业务逻辑的处理。可以看成是与数据库中的表相映射的java对象。   3.最简单的PO就是对应数据库中某个表中的一条记录,多个记录可以用PO的集合。PO中应该不包含任何对数据库的操作。

  VO(value object)

  1.值对象 通常用于页面与控制层之间的数据传递,和PO一样也是仅仅包含数据而已。   2.但应是抽象出的业务对象,可以和表对应,也可以不,这根据业务的需要.个人觉得同DTO(数据传输对象),web上传递。   3.精确点讲它是业务对象,是存活在业务层的,是业务逻辑使用的,它存活的目的就是为数据提供一个生存的地方。

    BO(business object)

  1.业务对象主要作用是把业务逻辑封装为一个对象。这个对象可以包括一个或多个其它的对象。   2.比如一个简历,有教育经历、工作经历、社会关系等等。我们可以把教育经历对应一个PO,工作经历对应一个PO,社会关系对应一个PO

    DTO(Data Transfer Object)

1. 数据传输对象主要用于远程调用等需要大量传输对象的地方。  

2.比如我们一张表有100个字段,那么对应的PO就有100个属性。但是我们界面上只要显示10个字段,客户端用WEB service来获取数据,没有必要把整个PO对象传递到客户端,这时我们就可以用只有这10个属性的DTO来传递结果到客户端,这样也不会暴露服务端表结构.到达客户端以后,如果用这个对象来对应界面显示,那此时它的身份就转为VO

  3.DTO是服务器端和客户端进行通 信的一个协议格式,合理的DTO设计将会使得服务器和客户端的通信更加顺畅。

 小结:PO 持久对象,数据;
             BO 业务对象,封装对象、复杂对象 ,里面可能包含多个类;
             DTO 传输对象,前端调用时传输 ;
             VO 表现对象,前端界面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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