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设计与声明(18-25条款)

18:让接口容易被正确使用,不易被误用

class Date
{
	public:
		Date(int month,int day,int year)
}

使用这个的类的人会翻下两个错误:错误次序和无效的值

Date d(30,3,1995);//应该是3.30
Date d(2,30,1995);//2月没有30号

解决方法:引入新类型、限制(常用的就是加上const)

class Month
{
	public:
		static Month Jan(){return Month(1)}
		.....
	private:
		explicit Month(int m):val(m){}
		int val;
};
Date d(Moth::Mar(),Day(30),Year(1995));

//第二种方法就是在函数内检查值类型,范围,进行处理

另一个例子:工厂函数返回一个指针指向继承体系内的一个动态分配对象。
两个错误:没有删除指针、删除同一个指针超过一次
给客户的建议就是将返回的指针存储与一个智能指针,这是不安全的,把自己接口安全交给第三方的只能指针。
较佳接口的设计原则是先发制人,令函数返回一个智能指针

std::tr1:shared_ptr<Xxx> createXxx();

如果用户将该指针传递给一个名为Yyy的函数,不是直接在它上面delete,又会产生一个错误“企图使用错误的资源析构机制”
解决方法:返回一个将Yyy绑定尉删除的tr1::shared_ptr

std::tr1:shared_ptr<Xxx> createXxx()
{
     std::tr1:shared_ptr<Xxx>  retVal(static_cast<Xxx*>(0),
     								Yyy);
    retVal = ..;
    return retVal;
}

DLL问题:对象在动态连接程序库DLL中被new创建,却在另一个DLL内被delete销毁,在许多平台上,这一类跨DLL之new/delete成对运用会导致运行期错误,tr1::shared_ptr没有这个问题。因为它缺省的删除器是来自tr1::shared_ptr诞生所在的那个DLL的delete。

  • 好的接口很容易被正确使用,不容易被误用,你应该在你的所有接口中努力达成这些性质。
  • “促进正确使用”的方法包括接口的一致性,以及与内置类型的行为兼容。
  • “阻止使用” 的办法包括建立新类型、限制类型上的操作,束缚对象值,以及消除客户的资源管理责任。
  • tr1::shared_ptr支持定制型删除器。这可防范DLL问题,可被用来自动解除互斥锁等等。

19:设计class犹如设计type

  • 新type的对象应该如何被创建和销毁?
  • 对象的初始化和对象的赋值该有什么样的差别?
  • 新type的对象如果被以值传递,意味着什么?
  • 什么是新type的“合法值”
  • 你的新type需要配合某个继承图系吗?(virtual的影响)
  • 你的新type需要什么样的转化?
  • 什么样的操作符和函数对此新type而言是合理的?
  • 什么样的标准函数应该被驳回?(private)
  • 谁该取用新type的成员?(public protected private friends)
  • 什么是新type的“未声明接口”
  • 你的新type有多么一般化?(是否需要模板泛型类)
  • 你真的需要一个新type吗?(为既有的类添加功能,只是定义一个派生类)

Class的设计就是type设计,在定义一个新type之前,请确定你已经考虑过本条款覆盖的所有问题。

20:宁以pass by reference to const 替换pass by value

  • 尽量以 pass by reference to const 替换 pass by value。前者通常比较高效,并可避免切割问题。
  • 以上规则并不适用于内置类型,以及STL的迭代器和函数对象。对它们而言,pass by value往往比较适当。

21:必须返回对象时,别妄想返回其reference

  • 绝不要返回指针或引用指向一个局部栈对象,或返回引用指向一个堆分配对象,或返回指针或引用指向一个局部静态对象而有可能需要多个这样的对象。条款4 已经为“在单线程环境中合理返回reference指向一个局部静态对象”提供了一份设计实例

22:将成员变量声明为private

  • 切记将成员变量声明为private。这可赋予客户访问数据的一致性、可细微划分访问控制、允诺约束条件获得保证,并提供class作者以充分的实现弹性。
  • protected并不比public更具封装性

23:宁以non member、non friend替换member函数

封装的原因:它使我们能够改变事物而只影响有限用户,愈多东西被封装,改变那些东西的能力也就愈大。
条款22说过,成员变量应该是private,因为如果它们不是,就有无限量的函数可以访问它们,它们就毫无封装性。能够访问private成员变量的函数只有类的成员函数和友元。
导致更大的封装性的是非成员、非友元函数。因为它不会影响private成员的封装性。

  • 宁可拿非成员 非友元函数替换成员函数。这样做可以增加封装性、包裹弹性和功能扩充性格。

24:若所有函数都需类型转换,请为此采用non member函数

class Rational
{
	public:
		Rational(int numerator = 0,int denominator = 1);
		const Rational operator* (const Rational &rhs)const
		{
			....
		}
		int numerator()const;
		int denominator()const;
	private:
		...
};

Rational oneHalf(1,2);
result = oneHalf*2;//正确   oneHalf.operator*(2)  --隐式转换 如果构造函数前有explicit,不允许隐式转换,这样同样错误
result = 2*oneHalf;//错误  2.operator*(2) 整数2没有这样的成员函数,编译器也会尝试 operator*(2,oneHalf)

解决方法就是让operator*成为一个非成员函数

const Rational operator* (const Rational &lhs,const Rational &rhs)const
{
	return Rational(lhs.numerator()*rhs.numerator(),lhs.denominator()*rhs.denominator());
}

  • 如果你需要为某个函数的所有参数(包括被this指针所指的那个隐喻参数)进行类型转换,那么这个函数必须是个非成员函数。

25:考虑写出一个不抛出异常的swap函数

  • 当std::swap对你的类型效率不高时,提供一个swap成员函数,并确定这个函数不抛出异常。
  • 如果你提供一个成员函数swap,也该提供一个非成员来调用前者。对于类(非模板),也请特化std::swap。
  • 调用swap时应针对std::swap使用using声明式,然后调用swap并且不带任何“命名空间资格修饰”。
  • 为”用户定义类型“进行std templates全特化是好的,但千万不要尝试在std内加入某些对std而言全新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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