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库对象名
使用数据库对象名段来指定数据库对象的名称,例如列、表、视图或用户定义的例程。当看到引用
数据库对象名,以下为 GBase 8s 的引用规范。
语法图解
语法格式
[database [@dbservername]:] [ownername.] object [.object]
参数说明
元素 | 描述 | 限制 | 语法 |
---|---|---|---|
database | object 驻留的数据库 | 必须存在 | 数据库名 |
dbservername | database 的数据库服务器 | 必须存在,在 @后面没有空格 | 标识符 |
object | 数据库对象的名称 | 标识符 |
用法
数据库对象名可以包含限定符和分隔符以指定数据库、服务器、协同服务器(仅对于 XPS)、所有者和(对于某些对象)另一个数据库对象(当前数据库对象是其组成部分)。
如果创建或重命名一个数据库对象,那么声明的新名称在数据库中相同类型的对象中必须是唯一的。
例如,以下表达式指定在数据库服务器 butler 的 stores_demo 数据库中由用户 gbasedbt 拥有的 stock 表的 unit-price 列。
stores_demo@butler:gbasedbt.stock.unit_pr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