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类成员函数重载
重载函数的特点如下:
- 重载函数的本质为多个不同的函数。
- 重载函数的函数名和参数列表是唯一标识符。
- 函数重载必须发生在同一个作用域中。
类成员函数也允许重载,但只能与同一类内的成员函数构成重载,不能与全局函数或其它类的成员函数构成重载。
2. 运算符重载简介
为了能够像操作变量一样操作对象,C++ 提高了运算符重载,使用重载后的运算符可以直接对对象进行四则运算等操作。
运算符重载本质上是函数重载,使用 operator 关键字修饰函数可以得到运算符重载函数。
函数声明方式如下(以双目运算符为例):
/* 友元方式 */
friend ClassType operator Sign(const ClassType& obj_A, const ClassType& obj_B);
/* 成员函数方式 */
Type operator Sign(const Type& obj);
其中,Sign 为系统中预定义的操作符,如 “+”、"-"、"<<" 等,只有以下 5 个运算符不能重载:
- “.”:成员访问运算符。
- “*”:成员指针访问运算符。
- “::”:域运算符。
- “sizeof”:长度运算符。
- “?:”:三目条件运算符。
一般情况下,重载双目运算符函数使用友元函数,重载单目运算符则多使用成员函数。
3. 运算符重载规则
运算符重载中,函数需遵循以下规则:
- 重载运算符函数可以是类的成员函数,也可以是类的友元函数,还可以为两者都不是的普通函数。
- 运算符重载函数不能有默认的参数。
- 重载的运算符必须和用户定义的自定义类型的对象一起使用,其参数至少应有一个是类对象(或类对象的引用)。参数不能全部是 C++ 的标准类型,以防止用户修改用于标准类型数据成员的运算符的性质。
- 当友元函数与成员函数对相同的运算符进行重载时,默认调用的是成员函数。
- 以成员函数方式进行运算符重载时,对于二目运算符,运算符的左对象为成员函数的调用者。
运算符重载中,运算符需遵循以下规则:
- 重载不能改变运算符运算对象(即操作数)的个数、优先级别、结合性。
- “=”、"[]"、"()"、"->" 只能通过成员函数方式重载运算符。
- 用于类对象的运算符一般必须重载,但有两个例外,运算符 “=” 和运算符 “&” 不必用户重载。
- 除了赋值操作符 “=” 外,基类中重载的运算符都将被派生类继承。
- 默认提供的重载运算符 “=” 为浅拷贝,当需要深拷贝时,应对 “=” 进行自定义重载,且需同时定义深拷贝的拷贝构造函数。
程序中,使用已重载的运算符与调用运算符重载函数是等价的。
- 示例:
class Test
{
public:
...
public:
const Test operator+(const Test& ob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