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模式大体上分为三类
- 创建型模式(5种):工厂方法模式,抽象工厂模式,单例模式,建造者模式,原型模式。
- 结构型模式(7种):适配器模式,装饰器模式,代理模式,外观模式,桥接模式,组合模式,享元模式。
- 行为型模式(11种):策略模式、模板方法模式、观察者模式、迭代子模式、责任链模式、命令模式、备忘录模式、状态模式、访问者模式、中介者模式、解释器模式。
1、工厂模式
一、工厂方法模式(Factory Method)
普通工厂模式
就是建立一个工厂类,对实现了同一接口的一些类进行实例的创建
多个工厂方法模式
是对普通工厂方法模式的改进,在普通工厂方法模式中,如果传递的字符串出错,则不能正确创建对象,而多个工厂方法模式是提供多个工厂方法,分别创建对象。
静态工厂方法模式(常用)
将上面的多个工厂方法模式里的方法置为静态的,不需要创建实例,直接调用即可。
2、单例模式
单例对象(Singleton)是一种常用的设计模式。在Java应用中,单例对象能保证在一个JVM中,该对象只有一个实例存在。这样的模式有几个好处:
1、某些类创建比较频繁,对于一些大型的对象,这是一笔很大的系统开销。
2、省去了new操作符,降低了系统内存的使用频率,减轻GC压力。
3、有些类如交易所的核心交易引擎,控制着交易流程,如果该类可以创建多个的话,系统完全乱了。(比如一个军队出现了多个司令员同时指挥,肯定会乱成一团),所以只有使用单例模式,才能保证核心交易服务器独立控制整个流程。
3、原型模式
原型模式虽然是创建型的模式,但是与工程模式没有关系,从名字即可看出,该模式的思想就是将一个对象作为原型,对其进行复制、克隆,产生一个和原对象类似的新对象。
浅复制:
将一个对象复制后,基本数据类型的变量都会重新创建,而引用类型,指向的还是原对象所指向的。
深复制:
将一个对象复制后,不论是基本数据类型还有引用类型,都是重新创建的。简单来说,就是深复制进行了完全彻底的复制,而浅复制不彻底。需要采用流的形式读入当前对象的二进制输入,再写出二进制数据对应的对象。
4、代理模式
其实每个模式名称就表明了该模式的作用,代理模式就是多一个代理类出来,替原对象进行一些操作。
代理模式的应用场景:
如果已有的方法在使用的时候需要对原有的方法进行改进,此时有两种办法:
修改原有的方法来适应。这样违反了“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的原则。
就是采用一个代理类调用原有的方法,且对产生的结果进行控制。这种方法就是代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