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职责原则
一个类只负责完成一个职责或者功能。也就是说,不要设计大而全的类,要设计粒度小、功能单一的类。换个角度来讲就是,一个类包含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业务不相干的功能,那我们就说它职责不够单一,应该将它拆分成多个功能更加单一、粒度更细的类。
是否进行更细粒度的职责拆分,要看这个是否其他地方也有用到这个更加细粒度职能。
具体操作:
我们可以先写一个粗粒度的类,满足业务需求。随着业务的发展,如果粗粒度的类越来越庞大,代码越来越多,这个时候,我们就可以将这个粗粒度的类,拆分成几个更细粒度的类。这就是所谓的持续重构
对扩展开放、修改关闭
需要注意的是:扩展性是代码质量最重要的衡量标准之一
大部分设计模式都是为了解决代码的扩展性问题而存在的,主要遵从的设计原则就是开闭原则
开闭原则
开闭原则的英文全称是 Open Closed Principle,简写为 OCP。它的英文描述是:software entities (modules, classes, functions, etc.) should be open for extension , but closed for modification。我们把它翻译成中文就是:软件实体(模块、类、方法等)应该“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
简单理解:
添加一个新的功能应该是,在已有代码基础上扩展代码(新增模块、类、方法等),而非修改已有代码(修改模块、类、方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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