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码,易维护,易扩展,易复用,灵活多样。
单一职责原则
- 就一个类而言,应该仅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
- 如果一个类承担的职责过多,就等于把这些职责偶合在一起,一个职责的变化可能会削弱或者抑制这个类完成其他职责的能力。这种耦合会导致脆弱的设计,当变化发生时,设计会遭受到意想不到的破坏。
软件设计要做的许多内容,就是发现职责并把那些职责相互分离。如果你能想到多于一个的动机去改变一个类,那么这个类就具有多于一个的职责。
开放-封闭原则(开闭原则)
-
是说软件实体(类、模块、函数等等)应该可以扩展,但是不可修改。
即对于扩展是开放的,对于更改是封闭的。 无论模块是多么的封闭,都会存在一些无法对之封闭的变化。既然不可能完全封闭,设计人员必须对于他设计的模块因该对哪种变化 封闭做出选择。他必须先猜测出最有可能发生的变化种类,然后构造抽象来隔离那些变化。 等到变化发生时立即采取行动。 在我们最初编写代码时,假设变化不会发生。当变化发生时,我们就创建抽象来隔离以后发生的同类变化。 面对需求,对程序的改动是通过增加新代码进行的,而不是更改现有的代码。 我们希望的是在开发工作展开不久就知道可能发生的变化。查明可能发生的变化所等待的时间越长,要创建正确的抽象就越困难。 开放-封闭原则是面向对象设计的核心所在。遵循这个原则可以带来面向对象技术所生称的巨大好处,也就是可维护,可扩展,可 复用,灵活性好。开发人员应该仅对程序中呈现出频繁变化的那些部分做出抽象,然而,对于应用程序中的每个部分都刻意地进行 抽象同样不是一个好主意。拒绝不成熟的抽象和抽象本身一样重要。
依赖倒转原则
- A. 抽象不应该依赖细节,细节应该依赖抽象
- B. 针对接口编程,不要对实现编程。
面向对象的好处:可维护,可扩展,可复用,灵活性好。
里氏代换原则
- 子类型必须能够替换掉他们的父类型
- 一个软件实体如果使用的是一个父类的话,那么一定适用于其子类,而且它察觉不出父类对象和子类对象的区别。也就是说,在软件里面,把父类都替换成他的子类,程序的行为没有变化
迪米特法则(最少知识原则)
- 如果两个类不必彼此直接通信,那么这两个类就不应当发生直接的相互作用。如果其中一个类需要调用另一个类的某一个方法的话,可以通过第三者转发这个调用。
- 在类的结构设计上,每一个类都应当降低成员的访问权限。
- 根本思想在强调类之间的松耦合。类之间的耦合越弱,越有利于复用,一个处在弱耦合的类被修改,不会对有关系的类造成波及。
合成/聚合复用原则?
-
合成/聚合复用原则是在一个新的对象里面使用一些已有的对象,使之成为新对象的一部分;新的对象通过向这些对象的委派达到复用已有功能的目的。
-
要尽量使用合成/聚合,尽量不要使用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