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中包名/类名/变量名/方法名/接口名/常量名的命名规范
#JAVA 标识符的命名规则
Java 对各种变量、方法和类等要素命名时使用的字符序列称为标识符
凡是自己可以起名字的地方都叫标识符
合法标识符规则
1.由26个英文字母大小写,0-9 ,_或 $ 组成;
2.数字不可以开头;
3.不可以使用关键字和保留字,但能包含关键字和保留字;
4.Java中严格区分大小写,长度无限制;
5.标识符不能包含空格;
6.尽量做到见名知意。
命名规范
- 包名:多单词组成时所有字母都小写:xxxyyyzzz
- 类名、接口名:多单词组成时,所有单词的首字母大写:XxxYyyZzz
- 变量名、方法名:多单词组成时,第一个单词首字母小写,第二个单词开始每个单词首字母大写:xxxYyyZzz
- 常量名:所有字母都大写。多单词时每个单词用下划线连接:XXX_YYY_ZZ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