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下文章感觉甚是啰嗦,磨磨唧唧。
说明:慎用继承,使用继承的时候,使子类尽量继承父类公有的接口(即public abdtrsct String trst();)而不是实现具体的类;
面向对象中有个原则叫做组合复用原则。
是说尽量使用对象组合,而不是继承来达到复用的目的;
一、继承不好理解
继承的复用是隐式的,组合是显示的。继承不仅复用逻辑,还复用状态。组合一般会给复用的对象起个名字,有助于理解。对于支持多重继承的语言来说,如果设计成菱形继承关系,就更坑了
二、继承容易滥用,破坏封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