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数据:数据是信息的载体,是描述客观事物属性的数、字符以及所有能输入到计算机中并被计算机程序识别和处理的符号的集合。
2、数据元素:数据元素是数据的基本单位,通常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考虑和处理。一个数据元素可以有若干个数据项组成,数据项是构成数据元素的不可分割的最小单位。
3、数据对象:数据对象是具有相同性质的数据元素的集合 ,是数据的一个子集。
4、数据类型:数据类型是一个值的集合和定义在此集合上一组操作的总称。
1)原子类型:其值不可再分的数据类型。
2)结构类型:其值可再分解为若干成分(分量)的数据类型。
3)抽象数据类型:抽象数据组织和与之相关的操作。
5、抽象数据类型:抽象数据类型(ADT)是指一个数学模型以及定义在该模型上的一组操作。ADT的定义定义仅取决于它的一组逻辑特性,而与其在计算机内部如何表示和实现无关。通常用(数据对象、数据关系、基本操作集)这样的三元组来表示抽象数据类型。
6、数据结构:数据结构是相互之间存在一种或多种特定关系的数据元素的集合。
数据结构包括三方面内容:逻辑结构、存储结构、数据的运算。
数据的逻辑结构和存储结构是密不可分的两个方面,算法的设计取决于所选定的逻辑结构,算法的实现依赖于所采用的存储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