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内容摘自网络中多篇文章和自己的一些总结,如有错误望指出与纠正.
从以下几个方面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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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用域:var是函数作用域,而let是块作用域,也就是说,在函数内声明了var,整个函数内都是有效的,比如说在for循环内定义了一个var变量,实际上其在for循环以外也是可以访问的,而let由于是块作用域,所以如果在块作用域内(比如说for循环内)定义的变量,在其外面是不可被访问的,所以let用在for (let i; i < n; i++)是一种很推荐的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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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t不能在定义之前访问该变量,但是var是可以得。也就是说,let必须是先定义,再使用,而var先使用后声明也行,只不过直接使用但是没有却没有定义的时候,其值为undefined,实际上var有一个变量提升的过程。也就是说,当这个函数的作用域被创建的时候,实际上var定义的变量都会被创建,并且如果此时没有初始化的话,则默认会初始化一个undefined,
补充:- var js=function(){} 这种叫做函数表达式 必须先定义后使用
- function js(){}这种是函数声明 可以先使用后定义 它会对函数的声明进行一个提升,提升只是相当于提前声明,函数提前声明,在使用的时候不会报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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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t不能被重新定义,但是var是可以的。比如说,你在前面声明了一个变量,后来写代码,因为忘了之前的代码逻辑,又声明了一个同名的变量,如果这俩变量逻辑不一样,并且后面都要用的话,很容易出问题。
总结: et从规范化的角度来说,要比var要进步了很大一步。所以一般情况下的话,推荐用let,const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