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私有的构造函数,友元函数、虚继承等方式可以使一个类不被继承。为什么必须是虚继承?下面来给大家讲解。
首先给出代码
#include<iostream>
using namespace std;
//设计一个不能被继承的类
template<typename T>
class A
{
friend T;
private:
A()
{
cout << "this is A << endl;
}
~A()
{
cout << "this is ~A" << endl;
}
};
class B: virtual public A<B>
{
public:
B()
{
cout << "this is B" << endl;
}
};
class C :public B
{
public: C(){} //编译不通过,不能继承
};
int main()
{
B b;
}
A类的构造析构都是私有的,所以访问A类必须是他的友元函数才行,而B类再继承的时候,将模板的参数设计为B类,所以构造B类对象的时候,我们就可以直接访问父类中的构造函数。
为什么必须是虚继承而不是其他的继承方式呢?
通常每个类只初始化他的直接基类,但虚继承是这个时候就不同了,他可能会初始化基类多次,这显然不是我们想要的。
为了解决掉多次初始化的问题,我们就需要从具有虚基类的类继承的类在初始化时进行了特殊处理,在虚派生中,由最低层次的派生类的构造函数初始化虚基类。
为什么B类不能被继承?
因为B是A的友元,所以B对象可以正常创建,但由于B使用了虚继承,所以如果要创建C对象,那么C类的构造函数就要负责虚基类(A)的构造,但是A的构造函数是私有的,C没有访问的权限(友元关系是不能被继承的),所以编译器就会报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