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码规范
1、类名首字母大写;用大写字母分隔单词,除单词的首字母外,全部小写;类名中不要出现下划线“_”。
2、属性由成员前缀”m_“属性,属性名采用匈牙利命名规范。
3、方法与函数执行一个任务,因此应当用动词来命名。比方说,DumpDataToFile()就要好于DataFile()。
4、方法名首字母大写;用大写字母分隔单词,除单词的首字母外,全部小写,方法名中不要出现下划线。
5、函数名全部小写,单词之间用下划线分隔。
6、引用变量应在类型前加上r前缀,其后变量名命名规则不变。
7、全用变量应使用g_属性描述,其后变量名命名规则不变。 如:ImLog4c* g_pLogger;
8、静态变量应使用s_属性描述,其后变量名命名规则不变。 如: ImLog4c* s_pLogger;
9、宏命名规则使用大写字母,用下划线分隔单词。
10、"("与前一个关键字之间留一个空格。
11、"("与前函数名之间不需要留一个空格。
12、Return语句尽可能不要用"()" return (a*b^2>100)?(a):(b);
13、QT中每個QObject子類都必須具有Q_OBJECT宏,即使它沒有信號或插槽也是如此,否則qobject_cast將失敗。
14、如果需要包括qplatformdefs.h,請始終將其作為第一個頭文件。
15、避免使用C強制轉換,而建議使用C ++強制轉換(static_cast,const_cast,reinterpret_ca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