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句即指定脚本解释器
#!/bin/bash
#! /usr/bin/env python3或 which python3的哪个
#!/usr/bin python3
执行两种方法
第一种编写完
直接bash s.sh
python3 s.py
第二种赋加x
chmod a+x s.sh
chmod 777 s.py
rwx 421 ugo
附加x之后直接 ./s.sh ./s.py 这也是为什么加第一句的原因 直接声明谁去执行它
linux执行需要在某个路径下执行也就是为什么需要前加个点,有些不需要加路径因为已经把路径隐性声明了,即$PATH中,所以为什么有些命令,command not found 就是没有在制定的路径执行或$PATH中没有
个人觉得第一种比较方便 直接执行不用附加执行权限 麻烦
whereis
安装路径
which PATH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