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11月25日自然资源部官网发布《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2022全国年度变更调查也正式开始,新发布的2022变更调查技术规程和2021变更调查在地类调查认定方面存在以下几点异同,接下面来和大家进行详细的解读。
1 新增建、构筑物图斑调查
21和22相同,无变化
2 城、镇、村庄、独立工业、采矿用地及特殊用地图层更新。
21和22相同,无变化
3 农用地图斑
3.1新增耕地说明
新增耕地图斑,应全部按耕地变更。新增耕地现状是正在种植的粮棉油糖菜等农作物,且农作物必须出土长苗。现状是荒草、推土、翻耕起垄等未耕种状态的,按现状调查,不得按新增耕地未耕种调查。
注:2021年技术规程中并对于翻耕起垄作为新增耕地没有进行明确说明,在2022年变更调查,这种均不可以作为新增耕地进行地类变更和认定。
3.2新增特殊耕地说明
“河道耕地”(HDGD)和“湖区耕地”(HQGD),由国家统一标注。
注:2021年变更调查没有进行明确说明
3.3历年耕地调查说明更新
2022年:
2021年度为耕地,现状为杂草的,按耕地调查并标注“未耕种”属性,坡度为25度及以上的坡地(非梯田),以及在退耕还林还草范围内的,按其他草地调查,不标注恢复属性,实地为冲沟或沟壑的,按其他草地调查,标注“工程恢复”属性;现状为绿化草地(不含公园绿地)或种植草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