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看《Java编程思想》,这本书的确没有被过誉,是真正的Java第一书籍,当然,初学者还是不建议看,因为如果没有实际经验,很多地方就不能和作者产生“共鸣”。
按照作者在书中所说的,访问修饰符最初出现的目的,是为了像客户端程序员指明那些代码是可用的,那些是不可用的,和重构代码有关,对此本文不作深入讨论。
在开始之前,我们先说几个很大众的“常识”:
package(包):库单元,包内包含有一组类,它们在单一的名字空间之下被组织在一起。
类库就是一组类文件,一个.java文件,可以包括多个类(必有一个类为public),在生成字节码时,一个类生成一个.class文件,且public的类的名字必须和文件名相同,包括大小写。所以,一个.Java文件可以对应多个.class文件。
4个级别的访问修饰符:public、protected、default(或者friendly,默认的)、private。其中默认的访问范围是同一个包下的所有类。
看访问修饰符,应该从修饰类和修饰方法两个方面入手。
对于类来说,通常只有两种修饰符选择(4个都可以修饰,语法没问题):包访问权限或者public(内部类这里不讨论,可以为protected或者private)。如果不希望别人对该类有访问权限,可以把所有构造方法声明为private,但也有一个例外,可以在该类的static方法中使用。(这里可以用于单例模式)
如果没能为类访问权限指定一个访问修饰符,该类会默认得到包访问权限(即默认级别)。
对于方法来说:
private修饰的方法,只能用于这个类
friendly是同一个包的访问范围,但如果子类跨包了怎么办?但又不想用public使得所有类都能使用该类,这样子protected显示了它的作用:
public class Foo{
//...........
protected void eat(){}
}
这样子eat()对于所以子类都能使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