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所谓复合选择器,就是由两个或者多个基础选择器,通过不同的方式组合而成的。
后代选择器
概念:后代选择器又称为包含选择器。
作用:用来选择元素或者元素组的子孙后代
其语法:
父级 子级{属性:属性值; 属性:属性值;}
例如:.class h3{color:red; font-size:16px;}
当标签发生嵌套时,内层标签就成为外层标签的后代;
也就是说,父级标签能选择任何包含在内的标签。
子元素选择器
作用:子元素选择器都只能选择作为子元素的元素。
其写法就是把父级标签写在前面,子级标签写在后面,中间跟一个 ==>==进行连接。
注意:子元素选择器选择的是亲儿子,不是子孙后代
交集选择器
使用条件:交集选择器由两个选择器构成,找到的标签必须满足:既有标签一的特点,又有标签二的特点。
作用: 给所有选择器选中的标签中, 相交的那部分标签设置属性
注意点:
1.选择器和选择器之间没有任何的连接符号
2.选择器可以使用标签名称/id名称/class名称
并集选择器
应用:如果某种选择器定义的相同样式,就可以利用并集选择器,可以让代码更加简洁
用法:各个选择器通过逗号连接而成,通常用于集体声明,所有的选择器都会执行后面的样式
***链接伪类选择器(重点)***
作用:用于向某些选择器添加特殊的效果,比如给链接添加特殊效果。
- a:link /* 未访问的链接 */
- a:visited /* 已访问的链接 */
- a:hover /* 鼠标移动到链接上 */
- a:active /* 选定的链接 */
注意:写的时候,顺序尽量不要颠倒,按照 lvha 的顺序。否则可能会引起错误。
**LV**包包 ,非常**ha**o
之所以叫链接伪类,所以都是利用交集选择器 a:link a:hover ,因为在a链接具有默认样式,所以
在实际工作中都需要给链接单独给指定样式。例如:
```css
a { /* a是标签选择器 所有的链接 */
font-weight: 700;
font-size: 16px;
color: gray;
}
a:hover { /* :hover 是链接伪类选择器 鼠标经过 */
color: red; /* 鼠标经过的时候,由原来的 灰色 变成了红色 */
}
总结
选择器 | 作用 | 特征 | 使用情况 | 隔开符号及用法 |
---|---|---|---|---|
后代选择器 | 用来选择元素后代 | 是选择所有的子孙后代 | 较多 | 符号空格 .nav a |
子代选择器 | 选择最近一级元素 | 只选亲儿子 | 较少 | 符号> .nav>p |
交集选择器 | 选择两个标签交集的部分 | 既是又是 | 较少 | 没有符号 p.one |
链接伪类选择器 | 给链接更改状态 | 给链接添加特殊效果 | 较多 | 重点记住a:hover{}的样式 |
标签的显示模式
一般html标签分为块标签和行内标签两种类型,也称块元素和行内元素。
块级元素的特点:
- 独占一行
- 高度、宽度、外边距以及内边距都可以控制。
- 宽度默认是容器(父级元素的宽度)的100%。
- 是一个容器及盒子,里面可以放行内或者块级元素,是个没有语义的标签。
注意:行内元素不可以放块级元素。
行内元素:常见的行内元素有a、strong、b、em、i、del、s、ins、span,其中span标签用的最多,i和em 标签也有用。
行内元素的特点:
- 相邻行内元素在一行上,一行可以显示多个。
- 高度和宽度设置是无效的。
- 默认宽度就是他本身内容的宽度。
- 行内元素只能容纳文本或者其他行内元素。
注意:链接里面不能再放链接
特殊情况a里面可以放块元素,但是给a转换一下块级模式最为安全
行内块元素:在行内元素有几个特殊的标签例如img、input、td,可以对他们设置宽高,有的资料会称他们是行内块元素。
行内块元素的特点:
- 和相邻行内块元素在一行上显示,有空白间隙,一行可以显示多个
- 默认宽度就是它本身内容的宽度。
- 宽高、内外边距都可以控制。
标签显示模式转换 - 块转行内:display:inline;
- 行内转块:display:block;
- 块、行内元素转行内块:display:inline-block;
css三大特性:
- 层叠性
- 继承性
- 优先级
层叠性:所谓的层叠性就是多种样式的叠加。
这是浏览器处理冲突的一个能力,如果一个属性通过两个相同选择器设置到同一个元素上,那么前一个属性就会被层叠掉。
原则:
- 样式冲突,遵循的原则是就近原则,哪一个样式离结构近就执行哪个样式
- 样式不冲突,不会层叠
继承性:子标签会继承父标签的某些样式,如果想要设置一个可继承的属性,只需将他应用于父元素即可。
注意:
- 恰当的使用继承可以简化代码。降低css样式的复杂性。
- 子元素可以继承父元素的样式比如(text-、font-、line-这些元素开头的可以继承,以及color属性)
优先级:定义样式时,出现多个规则应用在同一个元素上,此时:
- 选择器相同,执行层叠性
- 选择器不同,考虑优先级
权重(优先级)大小排列:
!important >行内样式 > id 选择器 >类(伪类)选择器 >标签(元素)选择器 >继承或者通配符(*)
权重就算公式:
标签选择器 | 计算权重公式 |
---|---|
继承或者* | 0,0,0,0 |
标签选择器 | 0,0,0,1 |
类,伪类 | 0,0,1,0 |
ID选择器 | 0,1,0,0 |
行内样式 | 1,0,0,0 |
!important | 无穷大 |
权重叠加
我们经常使用交集选择器,后代选择器,多个基础选择器进行组合,就会出现圈权重叠加的问题。例如:
- div ul li ---->0,0,0,3
- .nav ul li ---->0,0,1,2
- a:hover ---->0,0,1,1
- .nav a ---->0,0,1,1
注意:
- 数位之间没有进制,比如说0,0,0,5+0,0,0,5=0,0,0,10而不是0,0,1,0,所以不会存在10个div能赶上一个类选择器的情况。
- 继承的权重是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