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条 避免创建不必要的对象
- 定义:充分利用可以重用的对象
1.如果对象是不可变的,它始终可以被重用
- String s=new String(“Str”); 这种方法执行时每次都会创建一个新的String实例(一般也没人这么写)。
- 改进为:String s=“Str”;
- 因为在java中,String是被final修饰的(public final class String),这种方法只用了一个String实例,而不是每次执行的时候都创建一个新的实例,可以保证,对于所有在同一个虚拟机中运行的代码,只要他们包含相同的字符串字面常量,该对象就会被重用。
2.重用已知不会被修改的可变对象
- 在类中可以定义用final修饰的常量(private final int VALUE)。
3. 避免无意识的使用自动装箱
- java1.5之后,创建对象时,可以自动装箱,它允许程序员将基本类型和装箱基本类型混用,按照需要自动装箱和拆箱
- 要优先使用基本类型而不是装箱基本类型,要当心无意识的自动装箱。
4.当对象重用与否不明显时,考虑使用适配器(也叫视图)来避免创建不必要对象
- 例如,Map接口的keySet方法返回该Map的对象的Set视图,其中包含该Map中所有的Ke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