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的注意事项
a:子类只能继承父类所有非私有的成员(成员方法和成员变量)
b:子类不能继承父类的构造方法,但是可以通过super(待会儿讲)关键字去访问父类构造方法。
c:不要为了部分功能而去继承
继承中成员变量的关系
A:子类中的成员变量和父类中的成员变量名称不一样
B:子类中的成员变量和父类中的成员变量名称一样
在子类中访问一个变量的查找顺序("就近原则")
a: 在子类的方法的局部范围找,有就使用
b: 在子类的成员范围找,有就使用
c: 在父类的成员范围找,有就使用
d:如果还找不到,就报错
this和super的区别和应用
A:通过问题引出super
子类局部范围访问父类成员变量
B:说说this和super的区别
this 代表的是本类对象的引用
super代表的是父类存储空间的标识(可以理解成父类的引用,可以操作父类的成员)
C:this和super的使用
a:调用成员变量
this.成员变量 调用本类的成员变量
super.成员变量 调用父类的成员变量
b:调用构造方法
this(…) 调用本类的构造方法
super(…) 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
c:调用成员方法
this.成员方法 调用本类的成员方法
super.成员方法 调用父类的成员方法
多态中的成员访问特点
a:成员变量
编译看左边,运行看左边。
b:构造方法
创建子类对象的时候,会访问父类的构造方法,对父类的数据进行初始化。
c:成员方法
编译看左边,运行看右边。
d:静态方法
编译看左边,运行看左边。
(静态和类相关,算不上重写,所以,访问还是左边的)
抽象类特点
a:抽象类和抽象方法必须用abstract关键字修饰
抽象类格式: abstract class 类名 {}
抽象方法格式: public abstract void eat();
b:抽象类不一定有抽象方法,有抽象方法的类一定是抽象类
c:抽象类中可以有构造方法,抽象类不能进行实例化,那么要构造方法有什么作用呢?
用于子类访问父类数据时的初始化
d:抽象类不能直接实例化那么,抽象类如何实例化呢?
按照多态的方式,由具体的子类实例化。其实这也是多态的一种,抽象类多态。
e:抽象类的子类
要么是抽象类
要么重写抽象类中的所有抽象方法
abstract不能和哪些关键字共存?
private 冲突
final 冲突
static 不能共存 无意义
类与类,类与接口,接口与接口的关系
a:类与类:
继承关系,只能单继承,可以多层继承。
b:类与接口:
实现关系,可以单实现,也可以多实现。
并且还可以在继承一个类的同时实现多个接口。
c:接口与接口:
继承关系,可以单继承,也可以多继承。
抽象类和接口的区别
A:成员区别
抽象类:
成员变量:可以变量,也可以常量
构造方法:有
成员方法:可以抽象,也可以非抽象
接口:
成员变量:只可以常量
成员方法:只可以抽象
B:关系区别
类与类
继承,单继承
类与接口
实现,单实现,多实现
接口与接口
继承,单继承,多继承
C:设计理念区别
抽象类 被继承体现的是:”is a”的关系。 抽象类中定义的是该继承体系的共性功能。
接口 被实现体现的是:”like a”的关系。 接口中定义的是该继承体系的扩展功能。
注意:JDK1.8之后在接口中提供了用default修饰的方法,可以给出功能的具体实现,子类可以继承下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