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在学习Python面向对象时,程序报错takes 0 positional arguments but 1 was given
首先,定义了一个类如下:
#定义一个类
class cat:
#属性
#方法
def eat():
print("猫可以吃。")
def catch():
print("猫可以抓老鼠")
#创建一个对象
tom=cat()
#调用tom指向对象中的方法
tom.catch()
运行时发现程序报错:catch() takes 0 positional arguments but 1 was given
意思是catch()这个方法并没有位置参数,却被传进了一个位置参数。
经查阅发现:Python在类中定义方法的时候,方法会被传进一个参数,即当前对象的地址,所以一般在类中定义方法的时候,必须在方法中至少定义一个参数。一般情况下我们将其命名为"self",但是实例方法的第一个参数不一定要叫self,其实完全可以叫任意参数名,比如:a,b,c等等,只是约定俗成的把该参数命名为self,因为这样使代码具有更好的可读性。
修改后的代码:
#定义一个类
class cat:
#属性
#方法
def eat(lf):
print("猫可以吃。")
def catch(elf):
print("猫可以抓老鼠")
#创建一个对象
tom=cat()
#调用tom指向对象中的方法
tom.catch()
注:相关资料:
- 原文:在类中定义的方法默认是实例方法,定义实例方法的方法与定义定义函数的方法基本相同,只是实例方法的第一个参数会被绑定到方法的调用者(该类的实例)———因此实例方法至少应该定义一个参数,该参数通常会被命名为self。 ————出自《疯狂Python讲义》
2)
————出自菜鸟教https://www.runoob.com/python/python-objec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