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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2019年6月,中国发布《新一代人工智能治理原则——发展负责任的人工智能》,强调敏捷治理等8项原则,并将敏捷治理定义为:尊重人工智能发展规律,在推动人工智能创新发展、有序发展的同时,及时发现和解决可能引发的风险。不断提升智能化技术手段,优化管理机制,完善治理体系,推动治理原则贯穿人工智能产品和服务的全生命周期。对未来更高级人工智能的潜在风险持续开展研究和预判,确保人工智能始终向有利于社会的方向发展;2023年10月,中央网信办发布《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议》,呼吁全球实施敏捷治理,分类分级管理,以及快速有效响应。
与此同时,美国、欧盟和日本等主要国家和地区也在加快推进人工智能治理布局,共同寻求具有共识和互操作性的治理规则。2023年5月,日本在G7峰会期间主导成立“广岛人工智能进程”,以敏捷治理为基础推动G7各国就人工智能开发的国际指南和行为规范达成一致。
三、日本基于敏捷治理模式推动国际治理合作
在人工智能治理方面,日本采取了尊重企业自愿治理并提供非约束性指导的做法,同时对大型数字平台施加透明度义务。在人工智能监管方面,日本正在推行监管改革,促进人工智能产生积极的社会影响并实现监管目标。然而,人工智能是一个全球性问题,亟须全人类共同协作寻求解决方案。日本政府正积极参与国际人工智能治理讨论,以敏捷治理为基础推动形成全球治理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