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对象三大特性——继承

前面学习了面向对象的第一大特性,今天来看一下最重要的第二大特性,下面

由浅入深罗列继承学习中需要掌握的几点:

1.继承的概念
继承是类与类的一种关系,比如说,狗是一种动物,那么动物就是父类,狗就是子类,去继承别人的类是子类,被继承的类是父类,Java中的继承是单继承的,就像我们每个人都只有一个亲爸。

2.继承的好处
生活中,假如你有一个亿万富翁的爹,那你继承了他的遗产,就可以少走很多弯路,那再计算机世界中,子类继承了父类,就可以直接复用父类所有的属性和方法,但除了父类中被private修饰的不能被继承。

3.继承的写法
class 子类 extends 父类{
}
只需要一个关键字extends就可以实现继承
看下面一个具体实例:
父类——动物类

public class Animal {
    public int age;
    public String name;
    public void eat(){
    	System.out.println("动物有吃东西的能力");
    }
}

子类 ——狗,什么基本代码都没有

public class Dog extends Animal {

}

测试类,直接使用了父类的属性和方法

public class Test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 TODO Auto-generated method stub
     Dog dog=new Dog();
     dog.name="豆豆";
     dog.age=1;
     dog.eat();
	}
}

来看是否可以被直接复用?
在这里插入图片描述事实证明是可以的哦

4.方法重写
当子类对继承过来的父类的方法不满意的时候,可以重写该方法,这里需要注意,重写方法的返回值类型,方法名,参数类型以及个数都需与父类的方法一致。
我把上面子类狗中,重写父类的方法

public class Dog extends Animal {
     public void eat(){
    	 System.out.println("狗可以吃东西");
     }
}

结果
在这里插入图片描述
5.继承中的final关键字
final就是最终的意思,也就是不可更改的,final可以修饰类,方法,属性和变量。
①final修饰的类,不允许被继承
②final修饰的方法,不能被重写
③final修饰的属性,不能进行隐式的初始化,类的初始化属性必须有值,或者在构造方法中赋值,两者必选其一
④final修饰的变量,只能赋一次值,就是变成常量
⑤final不能用来修饰构造方法,因为方法覆盖这一概念金适用于成员方法,而不适用于类的构造方法,父类的构造方法和子类的构造方法之间不存在覆盖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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