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对象的基本概念
1、面向对象
Java语言是一种面向对象的语言。面向对象是一种直观而且程序结构简单的程序设计方法。
面向对象的三大特征:封装、继承、多态。
2、对象
对象是用来描述客观事物的一个实体。
3、类
类是具有相同属性和方法的一组对象的集合。类定义了对象将会拥有的特征(属性)和行为(方法)。
定义类
类是对象的抽象,对象是类的实例;
面向对象设计的过程就是抽象的过程,一般分三步来完成:
(1)发现类,类定义了对象将会拥有的特征(属性)和行为(方法)
(2)发现类的属性,对象所拥有的静态特征在类中表示时称为类的属性
(3)发现类的方法,对象执行的操作称为类的方法
1、定义类
定义类的语法格式如下:
// 定义类
[访问修饰符] class 类名 {
//省略类的内部具体代码
}
- 访问修饰符如 public、private 等是可选的
- class 是声明类的关键字
- 类名首字母一般大写
2、属性
Java中类的内部主要包含属性和方法。定义属性的语法格式如下:
// 定义一个属性
[访问修饰符] 数据类型 属性名;
- 访问修饰符可选,也可不写
- 除访问修饰符以外,属性其他语法和声明变量类似
3、方法
对象执行操作的行为称为方法。
定义方法的语法格式如下:
// 定义方法
[访问修饰符] 返回类型 方法名(参数类型 参数名1,参数类型 参数名2,参数类型 参数名3){
//方法体代码
}
- 访问修饰符是可选的
- 返回类型可以是 void,在定义方法时,返回类型为 void 时表示没有返回值,方法体中不必使用“return”关键字返回返回具体数据,但可以使用“return”关键字退出方法
- 返回类型如果不是 void,那么在方法体中一定要使用“return”关键字返回对应类型的结果,否则程序会出现编译错误
- 小括号中的“参数类型 参数名1,参数类型 参数名2,参数类型 参数名3”称为参数列表
- 当需要在方法执行的时候为方法传递参数时才需要参数列表,如果不需要传递参数就可以省略,不过小括号不可以省略
创建和使用对象
1、创建对象
类是一类事物的集合和抽象,代表这类事物共有的属性和行为;一个对象称为类的一个实例,是类一次实例化的结果。类的对象可以调用类中的成员如属性和方法等。
创建对象的语法格式如下:
// 创建对象
类名 对象名 = new 类名();
- new 是关键字
- 左边的类名为对象的数据类型
- 右边的类名()称为类的构造方法
2、使用对象
在Java中,要引用对象的属性和方法,需要使用“ . ”
使用对象的语法格式如下:
// 使用对象
对象名.属性;//引用对象的属性
对象名.方法名();//引用对象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