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性
继承是多态的前提,如果没有继承,就没有多态
继承主要解决的问题:共性抽取
1)java语言是单继承的,一个类的直接父类只能由唯一一个
2)java语言可以多级继承。我有一个父亲,我父亲还有一个父亲,也就是爷爷。
3)一个父类可以拥有很多个子类
成员变量
在父子类的继承关系中,如果成员变量重名,则创建子类对象时,访问有两种方式:
1)直接通过子类对象访问成员变量:等号左边是谁,就优先用谁,没有则向上找
2)间接通过成员方法访问成员变量:该方法属于谁,就优先用谁,没有则向上找
/*
局部变量: 直接写成员变量名
本类的成员变量: this.成员变量名
父类的成员变量: super.成员变量名
*/
成员方法
在父子类的继承关系中,则创建子类对象时,访问成员方法的规则:
创建的对象是谁,就优先用谁的,如果没有则向下找
重写:
在继承关系当中,方法的名称一样,参数列表也一样
方法覆盖重写特点:创建的是子类对象,则优先用子类方法
1)@Override:写在方法前面(可选的),用来检测是不是有效的正确覆盖重写
2)子类方法的返回值必须小于等于父类方法的返回值范围。(eg:父类返回值是Object,子类返回值是String)
3)子类方法的权限必须大于等于父类方法的权限修饰符(public > protected > (default:什么都不写)> private)
设计原则:对于已经投入使用的类,尽量不要进行修改。推荐定义一个新的类,来重复利用其中共性内容,并且添加改动新内容
super关键字
继承关系中,父子类构造方法的访问特点
1)子类构造方法中有一个默认隐含的super()调用,所以先调用的父类构造,后执行子类构造
2)子类构造可以通过super关键字来调用父类重载构造
3)super的父类构造调用,必须是子类构造调用的第一个语句。不能一个子类构造调用多次super构造
super关键字的三种用法:
1)在子类成员方法中,访问父类的成员变量
2)在子类的成员方法中,访问父类的成员方法
3)在子类的构造方法中,访问父类的构造方法
this关键字
super关键字用来访问父类内容,而this关键字用来访问本类内容
1)在本类成员方法中,访问本类的成员变量
2)在本类的成员方法中,访问本类的另一个成员方法
3)在本类的构造方法中,访问本类的另一个构造方法(this调用必须是构造方法的第一个语句,唯一一个)
public class gouzao{
public gouzao(){
this(n:123); //本类的无参构造,调用本类的有参构造
// this(n:123, m:456); //错误写法,构造方法中不能有多个this
}
public gouzao(int n){
}
public gouzao(int n, int m){
}
}
**super和this两种构造调用,不能同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