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象类为什么不能创建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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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象类

比较区别

创建对象


抽象类

面向对象的概念中,所有的对象都是通过类来描绘的,但是反过来,并不是所有的类都是用来描绘对象的,如果一个类中没有包含足够的信息来描绘一个具体的对象,这样的类就是抽象类。

抽象类往往用来表征对问题领域进行分析、设计中得出的抽象概念,是对一系列看上去不同,但是本质上相同的具体概念的抽象。 

比如,在一个图形编辑软件的分析设计过程中,就会发现问题领域存在着圆、三角形这样一些具体概念,它们是不同的,但是它们又都属于形状这样一个概念,形状这个概念在问题领域并不是直接存在的,它就是一个抽象概念。而正是因为抽象的概念在问题领域没有对应的具体概念,所以用以表征抽象概念的抽象类是不能够实例化的。


比较区别

与具体类比较

  1. 抽象类不能直接实例化,并且对抽象类使用 new 运算符会导致编译时错误。虽然一些变量和值在编译时的类型可以是抽象的,但是这样的变量和值必须或者为 null,或者含有对非抽象类的实例的引用(此非抽象类是从抽象类派生的)。

  2. 允许(但不要求)抽象类包含抽象成员。

  3. 抽象类不能被密封。

与接口比较 

抽象类表示该类中可能已经有一些方法的具体定义,但是接口就仅仅只能定义各个方法的界面(方法名,参数列表,返回类型),并不关心具体细节。

接口是引用类型的,和抽象类的相似之处有三点:

  1. 不能实例化;

  2. 包含未实现的方法声明;

  3. 派生类必须实现未实现的方法,抽象类是抽象方法,接口则是所有成员(不仅是方法包括其他成员)。 [2] 

抽象类与接口紧密相关。然而接口又比抽象类更抽象,这主要体现在它们的差别上:

  1. 类可以实现无限个接口,但仅能从一个抽象(或任何其他类型)类继承,从抽象类派生的类仍可实现接口,从而得出接口是用来解决多重继承问题的。

  2. 抽象类当中可以存在非抽象的方法,可接口不能,且它里面的方法只是一个声明必须用public来修饰没有具体实现的方法。

  3. 抽象类中的成员变量可以被不同的修饰符来修饰,可接口中的成员变量默认的都是静态常量(static final)。

  4. 抽象类是对象的抽象,然而接口是一种行为规范。

 


创建对象

抽象类尚未实现方法,所以不能创建对象。

创建对象去调用方法是指做明确的事情,而这个抽象方法并不明确,所以只有继承抽象类去实现抽象方法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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